广东省财政厅22日公布2015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在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上江门拟获得2000万补助,此外江门端芬站空气监测还将获得升级改造资金。近期国家下达广东省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亿元,其中江门、广州、珠海、惠州、东莞、中山获得补助各20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各地开展工业锅炉治理、平板玻璃及VOCs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大气监测能力建设以及列入年度大气污染治理任务的重点工作等。
日期:2015-07-2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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