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加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科学、有效的禁限放规定和应急预案。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各项措施。
《通知》强调,各市(区)要夯实责任。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厉惩处在禁燃区和禁燃时间的燃放行为。
《通知》提出,气象、环保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状况预测预报。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延长限放时间、扩大禁限放区域和限制燃放等措施。城管部门要与辖区内机关、团体等逐一签订《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保证书》,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禁限放责任人,严防各类违规燃放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要深入机关、社区等,通过设立宣传站、摆放展板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