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陕西省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修订了《宝鸡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采取分级响应的应急措施。
《预案》要求,接到宝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令后,施工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解除指令后,施工扬尘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结束应急响应。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预案》规定采取分级响应的应急措施。当启动空气重污染三级黄色预警时,除落实本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各项措施外,严格落实宝鸡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重点检查各建筑施工工地执行冬期“禁土令”情况、落实“6个100%”(围挡、覆盖、硬化、洒水、冲洗、绿化)措施情况、落实施工湿法作业情况等。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对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每日至少两次)。
当启动空气重污染二级橙色预警时,在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执法检查。在日常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对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增加洒水、喷雾频次(每日至少3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等一律停止户外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抢险除外)。因工程的特殊性,需不间断施工的,在确保充分洒水降尘情况下,报当地县(区)政府(管委会)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后,可按批准时间有条件施工。
当启动空气重污染一级红色预警时,在二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加密施工扬尘执法检查频次,进一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控制各项措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全面采取扬尘控制措施,有关企业对工地现场和周边被污染的道路全面进行喷雾抑尘、洒水作业。建筑施工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