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大气治理 » VOCs » 正文

山东平原县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日期:2016-07-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董若义 房德进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7/08
16:5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挥发性有机物 VOCs治理 VOCs

山东省平原县环保局近日联合县交通局对汽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等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两处不规范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对未规范建设废气处置设施和危废处置不规范的企业取消一、二类维修资质。

今年以来,平原县将治理VOC污染作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一环。其中,对治理面广量大的机动车维修、保养企业,向经营企业下发《关于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意识,强化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加大监管力度,对辖区内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进行不定期排查,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环境管理长效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取消资质,责令退出市场。

针对加油站油气挥发污染问题,平原县环保局与商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治理。加大监督管理和工作推进力度,多次召开加油站负责人专题会议,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制定改造标准,明确治理时限,对进展慢的挂牌督办,全县51家加油站已全部按时完成油气回收改造任务。同时,积极推进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车用油品行为。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