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近日召开动员会,对十堰市启动2016年度环保综合督查。
此次环保综合督查由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等省环委会成员单位组成省政府环保综合督查组,现场督查时间不少于10天。
此次环保综合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情况、九个专项执法开展情况。督查主要项目包括国办《通知》和湖北省《通知》等贯彻落实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等。
据悉,今年湖北省首次开展环保综合督查,省政府成立13个综合督查组,督查范围涵盖全省17个市州,督查结果将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