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省地税系统“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名单出炉,赣州市地税局凭借其过硬的节能措施与节能成效,名列先进。数据显示,在节能指标方面,以2010年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全市系统实现了人均能耗下降68.50%,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73.68%,人均水耗下降33.89%的节能目标。
市地税局历来高度重视节能工作,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抓住节能宣传、节能措施、节能监管等关键节点,确保节能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局层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状,组织开展各类节能知识培训和知识讲座21次,举办“绿色、环保、节约”主题节能宣传活动19次,在空调、电脑、点灯、水龙头等耗能设施设备上粘贴节能小标志。同时,该局大力推行节能环保硬件设施改造,目前,该局办公楼灯具已全部更换为LED灯具,节水型生活器具使用率达到100%,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主要办公设备能效均在3级以上,并聘请专业节能环保公司在市局机关开展水平衡测试和合同能源管理,投资48.47万元用于机关办公楼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和44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建设,通过国家电网等相关部门的就并网性能、工程的建设质量验收正式投入使用,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发电29183.21kwh,二氧化碳减排29.10T。
此外,该局还积极参加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15年,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公示和复核等程序,该局以104.75分顺利通过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验收,获得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