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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加强跨界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各市年终不达标最高罚五百万

日期:2016-11-16    来源:澎湃新闻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11/16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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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补偿 水污染防治 河北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于2016年11月起正式实施。

生态补偿政策被认为能够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有效遏制上游向下游的排污行为。

《通知》要求河北省进一步提高生态补偿金扣缴数额,细化考核项目的不同扣缴项,并增加年终考核奖励措施。

另外,《通知》对跨界断面水质的考核又加入了“总磷”的项目,从而使考核因子更新为COD(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

旧办法已不适合水污染防治形势

2012年5月28日,河北省曾发布《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要求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对省内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生态补偿金扣缴,以促进水质改善。

11月15日,澎湃新闻从河北省环保厅处获悉,在2015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河北省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之后,2012年实施的考核办法已不能适应当前的水污染防治形势,因此,该省环保厅会同财政厅对该考核办法进行此次修改和完善。

根据此次《通知》,扣缴的生态补偿金将用于因河流污染造成下游沿岸地下水污染的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河流污染造成下游经济损失后应予以的项目补偿等。

《通知》指出,从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实施以来,2015年,河北全省七大水系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9.64%(比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前的2007年增加了21.94%),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22%(比2007年降低了18.98%)。

加大处罚,新添奖励

此次印发的《通知》有多处亮点。

首先,在扣缴基准方面,在河流入境水质达标(或无入境水流)情况下:所考核市跨市的考核断面的水质COD浓度超标0.2倍,每次扣缴30万元;若超过规定标准0.2至0.4倍,每次扣缴60万元。每次依次类推进行计算,上不封顶。

当所考核断面的水质氨氮、总磷浓度超标0.5倍,每次扣缴30万元,依次类推进行计算,上不封顶。

如果河流在入境时水质已超标,而所考核市跨市的考核断面水质相关数据仍继续增加,上述同样超标情形,扣缴数将翻倍。

其次,各市年终考核时,将提高生态补偿金扣缴的数额,并增加奖励措施。具体来说,对水质年均值达不到考核要求的,视情况分别一次性处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处罚;而Ⅳ类以下水质的断面,视改善情况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另外,《通知》还在考核COD和氨氮的基础上,加入了对总磷的考核,这项改变源于农业面源污染和城镇生活污水在水体污染中不断增加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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