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能兰溪发电公司3号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通过72小时试运行,各项性能指标显示均符合要求,并正式移交生产,标志着该公司全部四台机组完成了烟气超低排放改造,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可达天然气燃气机组的排放标准值,即烟尘不超过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不超过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不超过50毫克/立方米。
自2014年9月12日兰电第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桩基开工,至2016年12月8日兰电最后一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72小时试运行,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兰电公司完成了改造工程,为兰溪节能环保工作再添成果。
据悉,兰电公司四台机组烟气超低排放全部改完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83%、82%和50%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削减。至此,兰电全面步入了能源清洁化生产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