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节能 » 工业节能 » 正文

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年报发布 环境经济效益显著

日期:2017-01-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徐卫星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1/19
08:46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清洁生产 环境经济效益 VOCs排放企业

近日,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发布《中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年报(2016)》。《年报》指出,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国共节水8.38亿吨、节电44.79亿度,产生经济效益约229.12亿元。然而,与上述进展形成对比的是,政府在资金支持方面投入过少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环境保护部清洁生产中心近日发布《中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年报(2016)》(以下简称《年报》),对2015年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情况进行了汇总梳理。

清洁生产中心副主任周长波表示,《年报》汇集了除内蒙古、黑龙江、陕西、新疆、西藏等5省(区)外,包括北京、河北、天津等26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清洁生产进展情况,所有信息均由各省级环保部门汇总本辖区内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后直接报送,保证了《年报》的准确性。

严格审核重点企业

经济效益明显

《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共公布7036家应当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企业,6663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其中,4556家企业通过了审核评估,4364家企业通过了审核验收。公布重点企业数量最多的5个省份,依次为广东、江苏、浙江、河北、山东。

什么是重点企业?周长波解释,重点企业是指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视为重点企业:一是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是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是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年报》指出,通过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国COD产生量共削减约3.18万吨,氨氮产生量共削减5128.7吨,SO2产生量共削减约14.55万吨,氮氧化物产生量共削减约20.51万吨,废气产生量共削减约49.97亿标立方米,废水产生量共削减1.85亿吨。同时,全国共节水8.38亿吨、节电44.79亿度,产生经济效益约229.12亿元。

中央地方政策频出

人才建设发展加快

2015年是清洁生产推进的政策年。据《年报》统计,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工信部等部委为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高效利用,共出台相关政策类文件7项,发布了12个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而在地方层面,全国20个省(区、市)共发布清洁生产综合管理类文件49个,内容包括:清洁生产整体推进管理、强化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对标、加快推进大气污染及涉重金属企业清洁生产实施等。

与此同时,清洁生产的人才建设也有了较快发展。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建立了省级清洁生产审核专家库,共有专家3201人。

政府资金支持偏小

投入占比不足1%

与上述进展形成对比的是,政府在资金支持方面投入过少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年报》显示,2015年,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共投入资金约381.7亿元,其中企业投入资金379.6亿元,政府部门投入约2.1亿元。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实施资金总投入大于10亿元的省(区、市)有11个。与企业主动投资占比99.45%相比,政府部门投入资金仅占0.55%,主要集中在湖南、广西、广东、海南、江苏、山西、浙江等省(区)。

据周长波介绍,在国家层面,财政部和工信部目前建立了国家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补助和事后奖励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包括应用和推广示范项目,优先支持重点行业、流域、区域的重大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

此外,《清洁生产促进法》中规定了地方财政安排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资金。根据各省(区、市)上报情况,截至2015年,共有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等15个省(区、市)建立了重点企业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或者组织评估验收工作。例如,海南省安排节能专项资金和清洁生产“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共计2808.65万元;吉林省共安排省级污染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9万元;武汉市对每个清洁生产审核合格企业补贴10万元。

典型做法

北京严把专项补贴关

自2013年颁布《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起,北京对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给予资金补助。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

此外,对通过审核产生的优秀中高费方案(指投入资金相对较多、实施难度较大的项目方案)给予资金支持。其中,单个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含)的中高费项目,原则上应纳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其他中高费项目,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

北京环保部门表示,一方面严格把关,实行年度内存在超标排放及环保违法行为一票否决制的评估方式,对污染物超标、违法行为未整改、未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不予通过清洁生产评估,并要求重新开展审核,完成整改后再次提交评估申请。另一方面,抓住重点,将涉及VOCs排放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审核范围,加强监管。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