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当地环境质量,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镇街建立了环境质量预警机制。但运行以来,遭遇了一些镇街的“冷脸”。环保部门向11个镇(街道、开发区)共发出31份水环境质量预警函,只收到6份回复函;向5个镇街发出9份大气环境质量预警通报函,也只收到1份回复函。
笔者认为,要使预警机制发挥作用,要多措并举。一是提高预警机制的威慑力。环境预警机制不同于其他预警机制,它既是警示,也是警告,在各地都对环境质量评估赋予“一票否决”的权重之下,接到预警的镇街理应将其视为一种警告,其背后的含义是无视预警、不及时制定出台整治措施就会受到惩罚,严重的话,会威胁到头上的乌纱帽。二是环保部门自身要硬起来。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等。有环保法撑腰,环保部门完全可以变得更强硬。三是完善后续措施,尽快出台《柯桥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为监管部门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