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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打出土壤污染防治组合拳

日期:2017-04-01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张春燕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4/0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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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环境

■编者按

农业部最近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打出贯彻落实“土十条”,防治土壤污染的组合拳。这些政策措施亮点何在?将对“土十条”的落实和各地实践带来哪些积极影响?本版今日特刊发相关报道,以飨读者。

3月伊始,农业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打出了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组合拳。

3月6日,农业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广水肥调控、严控重度污染耕地、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农业清洁生产等方面,对农业系统全面落实“土十条”,做出了具体部署。此前的2月28日,农业部印发了《2017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安排》,强调加强化肥农药控制、地膜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紧锣密鼓地,在3月8日,农业部印发《“十三五”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就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出全方位规划。3月9日,全国农技中心印发《2017年农药减施增效技术示范方案》,从精准施药、推广减施增效技术试验示范等技术层面,对农业生产规范做出要求。

不到半个月时间,政策先后出台,从摸清农业耕地土壤状况、科学水肥灌溉管控源头污染,到推行标准化和绿色生产等,目标指向一点:为保障土壤健康布下严密措施。

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农业部2017年3月6日印发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以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为核心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等为工作目标,提出10条32款实施意见。这不仅在总体目标上与“土十条”一一呼应,其措施也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和实操性,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问题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和防治路线图,体现了通过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决心。

补齐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短板

春季,不仅是大自然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农民播种耕作的好时节。土壤污染防治大数据分析人士周永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部选择在2017年第一季度发布其贯彻落实“土十条”的实施意见,应是在全国大规模农业种植开始之前作出的制度安排,对指导全国农业生产过程中重视并贯彻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措施,具有很强的时效意义。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

此前,能够阐述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的文件,主要是2014年4月17日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其中指明我国目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均在10%以上,耕地的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已达1.1%。农用地土壤污染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进一步威胁到了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国务院于2016年5月28日正式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各省级行政区在2016年年底至2017年年初分别制定并发布的各地方贯彻落实“土十条”文件,均将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作为重要乃至首要内容。

此次印发的《意见》,就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也再次强调了未来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包括确保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不减少、土壤质量稳中向好,到2020年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中轻度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治理和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和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等。

在有关土壤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中有两大基础。一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的详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严昌荣表示,现在对于土壤的污染底数不清,已经公布的一些土壤污染超标率是点位超标率,并不代表着土壤污染的分布和状况。二是要推动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全国人大已经把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更严格的治土措施,释放更多治土红利

周永峰认为,农业部的“治土”政策,主要是以耕地质量调查和等级划分结果为基础实施的,如针对性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盐碱地土壤改良等;而将土壤环境质量作为农用地质量等级划分的重要维度,并出台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在农业部的“治土”政策中尚属首次。从这一角度看,今后我国农用地的质量调查、监测和类别划分都将更加严格,其使用也将更加安全。

更加严格的土地政策,也将催生相关行业的产业“红利”。差距产生问题,问题产生机遇,机遇产生红利。周永峰说:“根据对国家‘土十条’、各地‘土十条’和农业部实施《意见》的对比分析,由于明确了‘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的治理路线,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将生态环保产业打造成为支柱性产业的作用上来看,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治土行动,都将分别产生不同的红利。”

从农用地的“治土”红利来说,由于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农产品安全生产”,其所提出的任务措施近期才得以实施,其中所蕴含的市场机遇和能够释放的红利巨大。

从整体上看,农用地“治土”行动催生的相关市场可以划分为基础能力建设类、保护预防类、风险管控类、治理修复类、安全利用类、粮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类等基础板块。《意见》中所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亦集中在以上几个板块。周永峰表示,对于目前从事土壤污染防治尤其是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的单位来说,可以参考以上几个板块的任务措施,通过市场所具有的资源配置力量协助管理部门开展高效工作,释放“治土”红利,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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