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了解到,南昌市及时拨付南昌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2017年一季度运营经费900万元,其中市本级承担227万元,南昌县、进贤县和高新区共承担673万元。
据悉,南昌市城乡日产垃圾约3100吨,其中城市生活垃圾1800吨(除去前端分类利用及餐厨垃圾)、乡村垃圾1300吨。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底,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共焚烧处理垃圾115360.79吨,其中:市本级29132.62吨、南昌县52265.01吨、进贤县30417.26吨、高新区3545.9吨。
南昌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2014年12月7日开始接收生活垃圾正式运营,采用国内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所有排放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标准,吨垃圾发电量与耗电量、烟气净化效果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我省首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该厂已经形成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规模,全年可处理生活垃圾40万吨,每年垃圾发电量约1.2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