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与监督人:
招标人: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905337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83172166转88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二、项目名称:
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实体检测、软基(基坑)监测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为3万m3/d,再生水处理规模为0.5万m3/d,近期(5-7)年污水处理服务区域为灵山岛尖京珠高速东西两侧,远期灵山岛尖完全开发建设,服务区域为灵山岛尖京珠高速公路东侧部分,服务面积为3.59平方公里。
四、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五、工程地点:
广州南沙灵山岛京珠高速公路与省道S111交叉处南侧。
六、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按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含再生水厂)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实体检测、软基(基坑)监测,本次招标内容为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设计要求的,具有安全、质量监控作用及试验研究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软基施工监测,以便为工程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参考,包括:
(1)常规材料检测;
(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检测;
(3)基坑、软基监测;
(4)服务范围除以上监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根据《广州市建筑结构实体质量监督抽检办法》穗建质[2010]303号文的要求,须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监测、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中标人需将工程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三)本项目将按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041934.12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八、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一)投标报名及购买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1)(一式2份);
(三)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
(1)投标保证金¥4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四)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交易工具箱”中的“工作安排”栏目。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场地安排”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三)开标地点: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场地安排”中的“交易活动安排”栏目。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二)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需在有效期内(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认证范围应涵盖本工程检测主要内容,即:至少包括含钻芯法、平板载荷(或承载力)、弯沉、压实度(或密实度)、工程监测(含竖向位移或沉降、水平位移)。须包含以上或类似参数。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即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投标人检测管理系统已经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的证明材料。
(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五)按照招标公告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以主办方与员工间的社保保险缴纳凭证为准)。联合体各方均须纳入《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并通过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备案验收的证明材料。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39053375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科涤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
招标公告(挂网版).doc
招标文件(挂网版).doc
4、灵山岛尖污水处理厂第三方检测监测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