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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与法制挂钩 土壤污染、生态修复成关注重点

日期:2017-09-25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杨紫慧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09/2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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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壤污染 生态修复 污染防治

  新《环保法》的“牙齿”是什么?国家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下一步主要完善内容是什么?被破坏的生态如何恢复?昨日,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济南召开,今年年会的主题为“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与实务”,与往年相比对关注讨论的内容更显具体化和精细化,此外研讨会还邀请了全国人大、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位业内专家进行专题报告。
 
  今年的年会研讨中,常州毒地事件、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等有影响力的案件均成为了律师、专家、学者讨论焦点。“关于腾格里沙漠,现在它的土壤修复问题还没完全结束。”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闫景军说,这两个案件他都参与了调查,因此这几个专题的研讨内容非常受关注。
 
  闫景军介绍,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环境监察局主要负责现场的环境执法工作,同时积极支持公益诉讼和民事诉讼。“从按日计罚到停产限产,加上法律新规定的查询扣押,公安的拘留,这四个办法就是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在2015年新的环保法出台后,着力推进的四项工作,每个月都在统计每个地市实施四个配套办法具体的明细数据,每个月都在公布。”闫景军说,新环保法实施后,与以往相比,环境执法更有力度,执法有了“牙齿”。
 
  近些年土壤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有些地方的耕地土壤污染引起了人们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介绍,大气水通过变化可以调整,但土壤很难治,因此土壤污染更为严重,而且土壤是所有污染物的最终受体。“一些城市的工厂倒闭后进行了搬迁,原来的土地就成了污染土地,有些地方虽然进行了换土,但这个土虽然从原来的地方搬走了,搬到新地方还是个污染物。大气沉降到土壤里,水最后到土壤里,在水和大气当中,污染物是游动的,但在土壤里头是固定的,很难把它弄出来。”翟勇说,目前国家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中,土壤污染防治这一环依然欠缺,不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已形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已进行了初步审议,该法正在准备进行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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