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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日期:2017-12-04    来源: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7
12/0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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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水利水电 环保招标 环保行业

  招标编号:HRC[HA-2017]第189号
  
  开标时间:2017-12-2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漳州市
  
  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沙建镇下樟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华安县水利局以华水审【2017】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沙建镇;
  
  2.2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为1503.81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人民币 11163004元
  
  2.3最高控制价:11163004元;
  
  2.4 招标范围:全区范围内的岸线与蓝线规定、水质改善及河岸绿化,其中山水田园区河段2.6KM,郊野戏水区河段5KM及生态休闲区河段2.4K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单位员工;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造价达到900万元以上的河道整治或河道护岸的业绩;
  
  3.6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7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23000 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2 月 21  日16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A、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B、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采用保函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交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保函或担保等的证明材料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范围规定为:a=7%(含)~b=8.99%(含)。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1  日至2017年 12 月 5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招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工程预算造价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 12 月 22  日8:30时,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平台(网址:http://www.zzgcjyzx.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备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项目经理未到开标现场核验登记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应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 不 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华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aggz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华安县沙建镇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7236007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号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161156
  
  9 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华安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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