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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去年享有314个好天气

日期:2018-02-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叶相成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2/07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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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湖北十堰 大气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

   图为十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正在开展源解析工作。


 
  图为十堰市“关停并转”高污染企业拆除现场。


 
  图为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张贴环境质量卡片。


 
  图为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道路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
 
  2017年,湖北省十堰市空气环境质量大为改善,3项指标均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年优良天数314天,达标率86.0%,为实施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后最好成绩,并提前3年达到“十三五”考核要求;PM10 年均浓度65μg/m3,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PM2.5年均浓度45μg/m3。
 
  良好的空气环境质量是如何实现的?十堰市环保局局长冯安龙说,好空气不能只靠风刮,十堰数年来大力开展的“蓝天保卫战”作用不容小觑。

  高位推进

  及时调度,率先开展源解析
 
  走进十堰市大气办,悬挂在门口墙壁上的“2013年~2017年十堰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表可谓壮观。
 
  这张表由1826张小卡片粘贴而成,每张小卡片代表一天,1826张小卡片就代表5年共1826天。十堰市大气办工作人员蔡敏指着这张表介绍道,这是我们制作的“气质”变化图,它反映的是十堰城区从2013年到2017年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以便及时采取应对之策。
 
  透过这张表,记者看到了一幅“春暖花开”图,黄色的是油菜花,绿色的是麦田,中间零星夹杂着一些橙红色的小花。对此,蔡敏说道,绿色与黄色板块越来越多,说明十堰城区空气质量越来越好。
 
  记者了解到,为防治大气污染,十堰市领导高度重视,在全省率先出台环保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机制,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10多个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的职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动机制与空气质量生态考核补偿办法。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市领导挂帅亲临一线抓整改、督办,在全省率先开展大气源解析,找准大气污染中的“罪魁祸首”,以便精准施治。
 
  在此基础上,十堰还加强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信息调度和核查,及时掌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实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季度调度。
 
  为找准大气污染主要原因,十堰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有关专家担任技术指导,从十堰环保系统内抽调一部分骨干力量并肩“攻坚”,启动大气源解析工作。经过努力,发现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四大因素对十堰市的大气污染影响占90%以上。

  精准发力

  优良天数与达标率名列前茅
 
  “元凶”找准了,十堰围绕燃煤、机动车、工业、扬尘四大因素精准发力,打出了一套强有力的组合拳。
 
  “以前冬天一供暖,窗户上的玻璃就变灰了。”居住在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附近的居民李德芳说,自“煤改气”后,窗户玻璃再也不用天天擦了。
 
  东风德纳车桥公司有5台燃煤锅炉,2015年起公司新建并启用了天然气锅炉。曾经一天到晚“灰头土脸”的燃煤锅炉工李贵福高兴地说:“现如今,我们也成‘白领’啦!”
 
  截至2017年6月底,十堰全市392台1218.78蒸吨的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淘汰到位。像李贵福一样,十堰有近千名锅炉工从“黑领”变成了“白领”。为推进燃煤锅炉淘汰进程,十堰还专门出台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政策,两年累计发放补贴1200多万元。累计淘汰黄标车21973辆,其中2000多台黄标车获提前淘汰补贴;55%以上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等。
 
  在防治工业污染方面,十堰对4家水泥厂和2家热电厂实施脱硫脱硝或除尘升级改造。累计淘汰水泥立窑熟料117万吨、炼钢67.8万吨、电解铝2万吨、铁合金1.3万吨、电石2.5万吨、锌冶炼(再生锌)1万吨、制革30万标张(牛皮)等,涉及7个行业12家重点企业的落后产能。对162座加油站、两座油库、79辆油罐车实施油气回收改造等。
 
  为防治扬尘污染,十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与裸露山体治理,5年累计造林195.47万亩。出台禁令,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十堰中心城区全面禁止鞭炮燃放。同时,添置50多台抑尘车,每天上路喷雾降尘,实现全市道路清洗作业;对所有建筑工地全部推行“湿法作业”。全市25家混凝土搅拌站实现绿色搅拌站升级改造,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一系列组合拳的效果不断显现,从2013年实施新空气质量评价标准以来,十堰城区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分别为227天、265天、286天、295天、314天,达标率分别达到62.2%、72.6%、78.6%、80.6%、86.0%,十堰城区优良天数与达标率在湖北全省一直名列前茅。
 
  长远谋划

  以大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十堰市环保局目前已制定出大气污染防治五年行动计划(即从2018年到2022年)。
 
  计划到2022年,十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PM10、PM2.5年均浓度显著降低,臭氧污染得到遏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十堰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86%。
 
  冯安龙说,2017年十堰PM10已在全省率先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今后3年,我们将打好攻坚战,计划让PM2.5每年下降超过3μg/m3,3年下降10μg/m3,使PM2.5也率先达到国家二级考核标准。
 
  为达到这一目标,十堰计划实施十大工程,分别为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空间格局;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高效清洁能源;实施固定源专项整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实施全过程管控;加强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开展有毒废气污染控制,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增强部门联动;提高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引入环保治理先进技术。
 
  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优化产业空间格局方面,十堰将加快老工业企业环保搬迁步伐,到2022年,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基本完成,东风公司十堰基地3个工业新区、8个工业园建成,老工业区初步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新型产业体系;到2018年前,压减粗钢产能80万吨,化解过剩煤炭产能30万吨。
 
  为使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十堰将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注重规划目标、任务的可行、可达、可分解、可评估、可考核。2022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十堰将强化质量目标导向,完善以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作为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硬约束,严格考核问责。不断完善“两个机制”(即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办、考核力度。
 
  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和部门,严格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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