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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与未来发展之路

日期:2018-05-06    来源:沼气圈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5/06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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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染防治 养殖场 粪便污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农村劳动力正逐步转型,规模化养殖越来越多,使得畜禽养殖产业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型产业,为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定义,不同的规范给出了不同的划分标准。以生猪规模化养殖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09 年发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497 -2009) 规定:存栏数为 300 头以上的养猪场为集约化的养殖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 - 2001) 的规定:生猪存栏在 3000 头以上的养殖场为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存栏在 500~3000 头的养殖场为II类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场。

根据 2009 年《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定义: 生猪存栏量在 30~100 头的养殖场为小规模养殖,存栏在100~1000 头的为中等规模养殖,存栏大于 1000 头的养殖场为大规模养殖。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自然生态司的定义: 中小型猪场指常年存栏在 200~10000 头范围内的生猪养殖场,大中型的猪场指常年存栏在10000头以上的生猪养猪场。

鉴于本文将对比分析不同规模养殖者的污染控制行为特征,因此采用《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规模分类标准。同时,由于数据限制,下表将部分规模的区间进行了合并。具体标准如表 1 所示。

表1 饲养业品种规模分类标准

规模

生猪/头

家禽(鸡)/只

牛/头

羊/头

散养

0<Q≤100

0<Q≤10000

Q≤50

Q≤100

小规模

Q>50

Q>100

中规模

Q>100

大规模

Q>10000

注:生猪散养、小规模区间合并为0<Q≤100,中规模和大规模区间合并为Q>100;家禽散养、小规模和中规模区间合并为0<Q≤10000;牛的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区间合并为Q>50;羊的小规模、中规模和大规模区间合并为Q>100。

1、现状问题

畜禽养殖业在带来可观收益的同时,也因畜禽粪污处理不当造成了空气、土壤、水质、居所等环境污染,畜禽养殖粪污排放已成为我国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目前我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存在如下问题:

(1)养殖场选址布局不合理,养殖分区划定不明确。部分养殖场选址布局不科学,不利于畜禽粪污的收集和处理。局部地方养殖过于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没有对畜禽养殖进行区域划定,一些养殖场建在江河流域及天坑旁、饮水源区、人口密集区、城郊结合部等地方,造成排污量过大,难以治理及利用。

(2)养殖业主环保意识薄弱。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粪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治理,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

(3)养殖业主不按国家环保标准执行,片面追求养殖规模。大部分的养殖业主受利益的驱动,片面追求养殖规模,把有限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养殖生产中,对粪污处理设施的投入甚少,给养殖污染治理带来了困难。

(4)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经费不足,采取措施简单不到位。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作。养殖业主有心无力,只能建设一些面积小的沼气池、化粪池等处理设施,污水经简单处理后就直接排到外面,造成了很大的环境污染。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畜禽的粪便中含有硫化氢、氨气等恶臭味极大的有毒气体,这会对大气造成污染;若畜禽粪便以超出农田吸收限额的数量排入农田之中,则会使土壤出现硬化现象,从而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再进行农作物种植,使土壤的再利用性降低;若畜禽粪便与水结合,则会促使水源营养化饱和,生成污染性水源;畜禽粪便中还含有众多的寄生虫和有毒病菌,若与人类进行接触,则会造成生物污染;更有甚者,部分小规模养殖场无任何设施,粪尿直排入周边土地、天坑、河流等,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和影响人们生活。

(5)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停留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符合土地消纳能力的基本要求,超量施用甚至直接排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6)有机肥生产利用政策支持与引导不足、粪便资源化利用受阻;治理设施运行监管不够,导致大批已建成的处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建成设施未发挥正常环境效益。

2、发展思路

清洁生产:采用有利于粪污利用的清粪方式(减少或不利于运输和施用的水冲粪、水泡粪方式)

有效储存:确保非农业种植期粪肥有效储存(辽宁省粪污贮存技术要求上规定确保粪污储存时间9个月)

高效输送:保证粪污从养殖场输送至农地的手段和工具(车辆、管道、沟渠)

合理施用:施用量不超过农业种植施肥量(合理规划实现区域种养平衡)

表2 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

3、发展建议

1转变养殖业主思想,提高环保意识

要转变思想有两个方法,就是胡萝卜+大棒。胡萝卜的意思是对以前可能只注重生产不注重生态,而现在注重生态的养殖户和企业给予奖励、给予补偿。大棒就是依靠政策进行限制,如果处理不达标或利用不合理,需缴纳环保税,这就是胡萝卜+大棒。政策层面的东西还要更多些,才能让他们的思想有些转变。同时还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办法》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清洁养殖意识,引导养殖业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2优化区域布局,实行“三区”划定饲养

“三区”是指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禁养区:城区、开发区、乡镇集镇区、科研区、医疗区、商业区、游览区、河流、水库、饮用水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药用植物园等边界外延500 m直线范围内为禁养区,其内已建成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全部关停或搬迁。

限养区:将禁养区外延一定范围内及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线等两侧500 m直线范围内划定为限养区,对限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实施标准化改造,按规定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

适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之外的区域为适养区。

3养殖场应科学选址、合理布局

对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必须科学选址,场内建筑布局合理,在畜禽养殖场场址的选取上,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居住地,且土地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区,通过合理的规划,将养殖场位置设定在向阳、背风且水源充足的地点,这样不仅能利于对养殖场的开发,更便于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从而使畜禽养殖场的选址更具科学性。

在建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生产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利用的环保制度,且必须拥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农田消纳畜禽粪污,养殖场畜禽粪便应尽量就地消纳,根据李汪晟等核算采用车辆运输方式粪污肥料化利用的经济运输距离应为3.6km。

4对已建规模养殖场实行标准化改造

畜禽养殖场全部实现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的隔离。对粪尿排泄物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工艺进行改造,对畜禽粪尿的处理,可引进粪尿干湿分离机或在养殖场中建立起干湿分离自动化清粪系统,以此使畜禽粪尿能够有效分离,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料水分离,在设施上和工艺上减少污水浓度和排放量。

5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据统计,我国畜禽养殖废弃物年产量约38亿吨,含有大量的氮、磷等营养元素,但未被有效资源化利用。我国植物对有机肥料的需求迫切,如把所有动物粪、尿排泄物充分利用,能够满足植物对有机肥需求的40%。因此,要以种植业为依托,以有机肥、沼气为纽带,以实施生态农业项目为契机,积极引导畜禽养殖业主和种植户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通过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方式,实现区域内资源循环和生态平衡。

生态农业循环模式:以全面推广有机肥加工、“干清粪+污水沼气池发酵处理+还田利用”、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等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和“猪(牛、羊、禽)-沼-菜(蔬、果、粮、药材)”等种养结合模式。

这样通过种养结合、综合利用,一可彻底处理畜禽粪污问题,二可有效根治我国农业化肥等过量施用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从而达到变废为宝、生态养殖、环境友好的目标。

6实行“一场一策”污染防治与利用策略

“一场一策”就是要因地制宜,与地区自然特征、农业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水平相结合;考虑到每个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养殖品种和养殖场本身的条件;考虑到养殖场有没有种养结合的条件,有没有规范化的收集、贮存与处理的设施等等。选择合适的模式,通过典型示范,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养殖粪污防治与资源化利用的典型模式。

对于粪污的贮存问题,一般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是粪肥,就是固体粪便,一个是粪水。粪肥一般作为有机肥生产原料问题不太大,粪水量比较大,在非灌溉季节贮存过程中要考虑到贮存期和贮存设施,需要考虑两个角度,一个是氮的损失,一个是环境的影响,我们普遍的做法是建贮存池,这贮存池要做到有盖,结构上要钢筋混凝土的,它的目标就是实现三防(防雨、防渗、防漏),三防的目的就是避免地下水的污染。

7落实补贴政策,鼓励增施有机肥

制作有机肥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有机肥对于改良土壤,提升农产品品质有重要作用。一方面我国耕地有机质含量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各类有机肥资源折合成养分,匡算下来有7400多万吨,实际利用的不足40%,特别是规模化养殖产生的大量畜禽粪污得不到有效利用,既污染了环境,又造成资源浪费。

推广应用有机肥,可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强化政策扶持,落实绿色生态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服务。研究出台支持有机肥生产和施用的用地、用电、信贷、税收等优惠政策,打通种养循环;强化示范带动作用,重点支持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打造有亮点、有看头的示范片。

各级农业部门可组织教学科研推广部门,开展联合攻关,集成一批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有机肥施用等关键技术,制定无害化处理、堆肥还田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对农民的指导服务。

8强化投入,明确主体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养殖主体的污染治理投入责任,形成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和治理、畜禽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与化肥减量互动等长效机制。

9加快粪污处理设施及工艺研发

加快研发粪污处理与生物肥料加工的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充分利用所有粪污,变废为宝,达到无污染、零排放。

2017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规模养殖场提前一年达到100%。

随着《意见》各项举措的不断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制度、机制、模式和市场将不断成熟,绿色发展将成全行业共识,这对畜禽养殖业来说也将是一个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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