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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法》更加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日期:2018-05-24    来源:中公教育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5/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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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排污费 环保费 企业转型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环保税法”)正式实施,意味着环境保护税(“环保税”)开征。这是2017年中国财税改革的新亮点,诞生了一个全新税种。将原来征收的排污费改成环保税进行征收。

在环保税开征之前,我国的排污费制度经过了将近40年的发展,从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明确了排污收费制度,到1982年颁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在全国实施排污收费,再到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几十年,目前已经越来越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了。

首先,由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对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进行授权,可以对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数量进行核定,由于环保局的自由裁量权较大,通常企业只需按照环保部门下发的《排污核定与排污费缴纳单》列明金额缴费即可,因此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无法有效控制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排污费征收的刚性不足,实践中排污费的征收并不理想。当下雾霾重重,刚性执法强化治理亟不可待。进行费改税改革能促进提升执法刚性,降低执法难度。

再次,环保法的实施能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征收环保税,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加速企业的技术创新等方面作用显著,对于治理当前严重的环境污染有重大的作用。

最后,《环保税法》是响应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及“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有利于推进我国税法的完善。

当然,随着环保税的征收,工作流程和方式的变化也要同步跟上。为了推进环保税的落实,作为国税部门,需要多措并举,保证征收行为的顺利实施。

第一,要做好税收征管的协作,由税务部门征收,环保部门配合,实行“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

第二,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企业进行指导,确保纳税人会计算、会申报。税收活动进机关手把手、点对点的政策宣传和指导是保障征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要做好线上线下的纳税服务、信息比对等工作。12366税收服务热线电话、网上咨询等渠道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环保税征管方式的宣传,解决企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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