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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通报2017年度全国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责令9家机构和26名工程师限期整改

日期:2018-06-08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高楠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6/08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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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放管服 环评机构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了第一批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通报指出,共发现2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较大问题,决定对9家环评机构(另有两家机构已注销资质不再处理)及26名环评工程师作出行政处理。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了第一批共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审批部门审批的20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复核工作。
 
  通报指出,责令环评文件存在主要环境保护目标遗漏、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等问题的4家环评机构及10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12个月。这4家环评机构包括浙江工业大学(现更名为: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已更名为: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生态环境部责令环评文件存在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或者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错误等问题的5家环评机构及16名环评工程师限期整改6个月。5家环评机构包括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值得一提的是,在生态环境部去年和今年4月通报的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国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查处情况中,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就位列其中。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被处罚4次,2017年累计被处罚7次。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被处罚两次,2017年累计被处罚5次。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2016年受到通报后,2017年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而被再次通报。
 
  根据此次通报要求,整改期自通报印发之日起计算,相关情况记入全国环评机构诚信档案。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整改期满后,上述机构应向生态环境部提交整改情况报告。对责令限期整改的环评工程师,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通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复核发现影响审批结论的重大问题,应组织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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