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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印发漳州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7-02    来源: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7/0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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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省漳州市 民生基础设施 补短板实施方案

    7月2日,国际节能环保网从相关网站了解到,福建省漳州市发布《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计划完成投资560亿元,其中,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完成投资力争超过530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


漳州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漳政办〔201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
 
  为加快补齐民生基础设施短板,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着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7〕2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37号)及《中共漳州市委 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委发〔2017〕20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8年民生基础设施补短板计划完成投资560亿元,其中,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9大工程完成投资力争超过530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完成投资30亿元。计划实施1169个项目,其中新建项目757个,续建项目412个,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736个,完工项目674个。计划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82公里(其中新建155公里、改造27公里)、雨水管网162公里、污水管网153公里、供水管网204公里(其中新建143公里、改造61公里)、燃气管网113公里,新增绿道205公里,新增城乡公共停车泊位4150个,新建城市公厕135座,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6座、农村公厕200座,建成地下综合管廊2公里以上。继续实施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全市实施121个村庄环境整治建设任务(包括61个省级以奖代补村、60个市县级创建村),树立美丽乡村示范村12个,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2个,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继续推进公路沿线绿化整治。大力推进“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分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市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处理。
 
  二、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畅通工程
 
  1.城市道路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和功能,完善城市各组团之间快速联系通道,强化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建设,打通 “瓶颈路”“断头路”,加密建成区路网,全市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82公里(其中新建155公里、改造27公里)。加快建设国省干线联六线、联十一线、厦漳同城大道等城市对外交通项目,扩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快速路网规划,推进城市各组团之间快速联系通道建设,市区重点实施南江滨路、圆山大道、北环城路、东环城路等环城路网建设,加快推进北江滨路西延伸段及西湖片区路网建设,实施东环城大桥、芝山南大桥、金峰大桥建设。结合街区建设与修复,抓好既有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加大背街小巷拓宽改造力度和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力度,打造慢行街区,市区重点改造侨村片区路网。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拓宽、加密新老城区道路,改造苍园路中段。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强化城市道路交通设计,改造城市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实施市区胜利路-苍园路、丹霞路-南昌路、九龙大道-建元路、瑞京路-金峰路、新华南路-水仙大街、八卦楼飘带桥等6座人行天桥建设,于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投用。加快推进迎宾大道人民广场地下通道改造提升工程,确保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交警支队〕
 
  2.公共交通建设。坚持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合理规划布局城市轨道交通、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等不同层级的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推进芗城区、龙文区、云霄县等3个公交场站建设,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覆盖范围,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规划局、交警支队〕
 
  3.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科学利用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城市空地等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楼)。中心城区开工建设西湖片区一中校区地下停车场,市区重点推进市区食品厂片区地下停车场、新华北路小学地下停车场、联丰、科协停车场等项目建设。重点推进石码中心小学城市地下停车场、漳浦县一中停车场、将军山公园南门生态停车场、南靖县紫云寺佛教园公共停车场建设、台商区东山小学地下停车场等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大型商场等利用符合条件的地下空间或地下人防工程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在居住区周边街巷合理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服务居民停车需求,按照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全市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4150个(其中,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950个,乡镇公共停车泊位1200个)。新建公共领域(含公共、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充电桩)充电桩600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交警支队〕
 
  4.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断头路及未达二级标准路段的提级建设,建设改造普通国省道公路121公里。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通乡(镇)三级公路、连接多个建制村的通村公路“单改双”建设,积极支持“交通+特色产业”的农村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全市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75公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交警支队〕
 
  (二)水环境治理工程
 
  1.城市污水治理。改建、扩建一批已满负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批城市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和提标改造工作,2018年,新建龙海市、东山县污水处理厂,扩建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污水处理厂;2018年6月底,全市9座污水厂全面完成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和主要提升泵站全面实现双回路电源保障。加快推进漳州市污泥处置厂(一期)工程建设,确保2018年上半年建成投用。各地统筹规划,加快建设区域性污泥无害化处理厂。推动负荷率低、进水浓度低、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管网扩面工作,2018年全市新建改造城市污水管网153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新建改造污水管网。
 
  全面开展污水管网和污染源排查,全面收集污染源,重点摸清小区、餐饮、洗车修车、市场、商场、企业、单位等污水去处,建设污水信息化平台,建立管网信息档案,强化源头截污,对未纳入污水管网的源头污水,限期整治到位,并加大执法力度。推进雨污分流和老旧管网改造,完善污水管网,治理修复破损、断截、缺失、偏小、混接、错接、淤积的污水管道。建立常态化清淤、完善养护机制,积极推动管网覆盖不到位的老城区和工业园区管网扩面工作,确保管网连通成线成网,进一步提高污水收集率、提高污水进厂浓度,实现污水应接尽接、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
 
  2.农村污水治理。按照“厂网并举、管网优先”的原则,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力争建成2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主要配套管网;采用截污纳管集中处理、配建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站、三格化粪池分散处理等方式继续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市完成村庄污水治理3.3万户(其中,新建改造农村三格化粪池0.8万户、农户改厕2.5万户),实行整村推进。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省政府重点扶持的2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包括正在申请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村镇必须列入2018年农村污水治理整村推进计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卫计委、规划局、农业局、环保局、文广新局〕
 
  3.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以“水清”为目标,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探索通过江河自流实现城市内河生态补水模式,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加大小流域和内河综合整治力度,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落实水环境治理属地责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开展城区污染源整治攻坚,城区及流入城区的流域污染源,普查污水管网,针对各污染源具体情况制定收集、处理措施,并建立健全市政管网、小区管网、单位管网清淤维护管理机制,系统整治城区污水乱排、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等,2018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强化生活污水截污纳管,重点加强城中村、上游村庄、老旧城区、农贸市场、工业园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对餐饮、养殖、洗车、洗涤、汽修、工业等行业污废水直排,池塘污泥、工地泥浆、渣土直排以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营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排污执法力度。市区要加快污染源攻坚整治,至2018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染源截污达到95%以上,建成区河道消除黑臭,其中东、西环城河水质主要指标达到地表Ⅳ类。鼓励各地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将黑臭水体整治整体打包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城管执法局〕
 
  (三)供水安全工程
 
  1.水源地保护。各地要组织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汇水区域污染源全面摸底排查,“一源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或整改措施,建立整治台账。组织开展水源地周边环境风险全面评估,形成风险源名录,有针对性编制或者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县级以上重要水源地,要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对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监控、监督管理、年际变化等情况开展自评估,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2018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水和垃圾基本实现收集和处理。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实施市区第二水源和龙海市、东山县、平和县等地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城管执法局〕
 
  2.老旧水厂改造提升。加快推进老旧水厂工艺、设施提升改造,新建水厂应采用先进稳定、抗冲击负荷能力强的工艺,完善和优化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工艺,有条件的地区应使用膜处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水厂抗冲击负荷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能力,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确保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市区第二水厂、常山开发区等水厂扩建,启动市区第三水厂建设。加快金峰自来水厂扩建和龙海市翠林水厂、诏安县梅峰水厂、第二自来水厂、第三自来水厂等老旧供水厂工艺改造,进一步提升供水安全保障。2018年底,全市所有自来水厂及取水口全部实现双回路电源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水利局、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3.供水管网改造。加快老旧供水管网更新,全面改造市政及居住小区的老旧供水管网、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及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强化分区计量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建立供水管网信息化管理,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支持老旧居住小区逐步开展小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统一改造和管理,提高供水安全保障,降低漏损率。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行“建管合一”模式,改造后由供水企业代为管理,将来纳入水价调整。2018年,全市新建改造城市供水管网204公里以上(其中,新建供水管网143公里以上,改造供水管网61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道路及小区、工业区、开发区、乡镇新建改造供水管道、一户一表改造的管道、市政供水管网改造的临时过渡管;市区重点推进95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并做好其它老旧小区综合改造中的供水管网改造,其中2018年市区完成瑞京新村、广华新村、人民新村等20个老旧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2018年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13.58%以下,至2020年达到10%以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4.农村饮用水安全。继续推进规模化水厂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水厂联网和提高标准等形式进行规范化改造,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积极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工程运行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完善消毒、净化水处理设施,加强水质检测和监测,提高供水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解决饮水安全“易反复不稳定”人口1.4万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
 
  (四)防洪防涝工程
 
  1.防洪设施建设。完善防洪排涝规划,加强与排水防涝标准衔接,加快江河流域防洪治理,推进漳州高新区等地外围高水高排等防洪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水利局〕
 
  2.防涝设施建设。着力抓好城市排水管道系统改造、排涝防洪河系拓通疏浚,建立常态化清淤养护机制,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市区雨水管网实现每2年清淤一轮,各县(市)建成区雨水管网实现每3年清淤一轮。推进滞洪区建设,利用城市低洼地、池塘湖泊、规划滞洪用地等开挖湖体建设滞洪区公园,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隐患排查整治,加快内涝防治监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明确划设河道排涝预警水位,制定防洪排涝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抢险队伍和设施设备。加快雨水管网建设完善,全市新建改造城乡雨水管网(渠)162公里以上,包括城市市政及小区、乡镇、农村、工业区、开发区的新建改造雨水管网(渠)、城市与乡村绿道配建的排水管沟(渠)。市区要加快梧店支渠、天亭港改造、九十九湾连通工程改造、河道清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水利局〕
 
  3.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漳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管控,明确生态空间和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并落实到规划地块,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新改扩建项目均按海绵城市进行规划、建设和监管。积极开展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储水池塘、蓄水湖库、下沉式绿地、透水性广场和停车场等建设,大幅度减少城市硬化地面,推广透水铺装。鼓励单位、住宅小区、厂区、公共建筑设计安装雨水收集利用、屋顶绿化装置,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良性水循环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
 
  (五)城乡洁净工程
 
  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统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引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通过邻县合作、共建共享方式科学规划建设区域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及餐厨垃圾、污泥处理厂,推进区域性环保产业园建设,全面实现区域垃圾统筹处理。加快推进漳州南部(常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年底建成投用。开工建设漳州西部(平和)、北部(华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蒲姜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根据《漳州市2018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启动云霄、诏安、南靖、平和、长泰县垃圾填埋场扩容项目,确保今年6月份开工建设,2019年底前建成投用。加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结合区域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建设,同步建设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理厂(未纳入区域性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县区要于2020年前建成餐厨垃圾预处理站),并配套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体系。确保至2020年主城区及龙海市餐厨垃圾基本实现有效收运处理,各县餐厨垃圾初步实现有效收运处理。加大城市道路清(洗)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设备投入,确保2018年底主城区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洗)保洁作业,各县市主干道、快速路基本实现机械化清(洗)保洁作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发改委、规划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局〕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成剩余495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保洁常态化机制,实现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全覆盖。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推动长泰国家示范县试点工作,加快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环保局、农业局、水利局〕
 
  3.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启动实施主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按照“以法制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要求,配套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2018年,龙文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确保至年底形成基本成熟、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予以全市推广。芗城、高新区在龙文区试点经验基础上,按计划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至2020年,主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主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其余县(市)、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要参照龙文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加快大件垃圾分类、危废物分类处置、建筑装修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备投放,保障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融合,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环保局、商务局〕
 
  4.城乡公厕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适用、文明卫生、环保节能”的原则,以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改造一批公厕,形成以独立式和附建式公厕为主,沿街公共建筑内厕所对外开放为辅的城镇公厕布置格局。在新建和改造公厕时,按照公厕男女蹲位比例不低于1∶1.5,商业区、大型广场等人流密集地段男女蹲位比例不低于1∶2的标准设置。鼓励按需在公园绿地、候车场站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增设公厕,并确保污水有效收集,鼓励在有条件的场所推广建设“第三卫生间”。全面实行公厕专人管理、免费开放,健全完善城市公厕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确保公厕干净卫生整洁。建立手机等移动终端公厕查询导航系统。全市2018年新建城市公厕135座,新建改造乡镇公厕46座、农村公厕200座。各地要按照到2020年前每个村庄有1-2座水冲式公厕的要求,确定2018年至2020年分年度任务,加快推进农村公厕建设。列入2018年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当年要完成新建改造1座农村公厕的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卫计委〕
 
  5.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加快落实建设用地,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鼓励结合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推进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快培育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鼓励企业延伸产业链,参与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分类和集运,扶持形成一批综合性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6.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以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构建“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继续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园区配套、飞灰填埋以及医疗废物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六)管网建设工程
 
  1.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漳州市中心城区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为指导依据,加快圆山大道地下综合管廊示范段建设,规划建设西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推动北环城路、金塘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其他城市新区、各类园区逐步推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建、改造道路中推广普及支线管廊、缆线管廊(沟),在城市重要干道配建干线管廊。推进沿线管线入廊,实行入廊有偿使用。2018年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成2公里以上。市区主要推进圆山大道、金塘路管廊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2.燃气管网建设。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建设,提高管道燃气覆盖率,2018年,全市新建改造燃气管网113公里以上。2018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实现市政燃气管网全覆盖,中心城区建成区燃气气化率达98%,县城及建制镇达到92%以上。强化政策引导,新建住宅区尤其多层高层建筑必须同步配套建设、使用管道燃气;已建住宅要实施改造配套管道燃气,餐饮企业应配套建管道燃气。中心城区加快浦南门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第二气源保障。加大老旧小区管道燃气普及力度,研究制定财政奖励补助机制,引导燃气企业共同分担老旧小区管道燃气建设费用。鼓励农村以自愿原则建设、使用管道燃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
 
  3.电网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加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切实保障农业和民生用电。加强市区、县城、中心城镇和产业园区等电网建设,合理新增变电站布点,推动电网建设与城市周边环境相协调,建设供电能力充足、网架结构坚强、设备标准配置的漳州智能配电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4.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继续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加大既有小区光纤到户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城市光网覆盖水平;深入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进一步提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实施无线宽带接入网扩容工程,进一步提升4G网络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全市窄带物联网络全覆盖。2018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5%,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3%。全市实现所有海岛行政村通高速宽带,实现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农村家庭50兆比特每秒以上灵活选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通管办〕
 
  (七)景观提升工程
 
  1.城市园林和绿道建设。坚持低维护、节约型园林绿化理念,结合城市边界划定和生态红线控制,依托山林、农田、江海,建设自然山地型、田园风光型、滨水湿地型等郊野公园。大力推进城市郊野公园、片林花海、山塘湖泊、内河整治、湿地保护等建设。加快“五湖四海”建设,积极推进中心城区“芗江水岸、龙江观竹”、西湖、上美湖、湘桥湖、西院湖二期等项目建设,实施“五湖四海”绿道连接工程,构建由城市环城绿带、绿廊、绿道、林荫大道、公园、街头绿地等构成的绿地系统。鼓励城市特别是新区,通过保留原有田园风光、自然河川、生态原野,建设城市中的田园,让城市保留“青纱帐”。健全完善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结合旧城改造,充分利用城市各类零星空地、边角地、闲杂地、废弃地、拆违用地等,建设街头绿地、袖珍绿地。推进城市高架桥、人行天桥、河湖等护岸的立体绿化,加快城市片林建设,增加市民绿色共享空间,着力建设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全市完成150公顷公园绿地建设。各县(市、区)要各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城市公园、1条林荫景观路、5处以上立体绿化、5项以上城市片林、5处以上老城区街头小绿地。2018年平和县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串联城市步行道、自行车道、街头绿地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广场和历史文化地段等,建成四通八达、互联互通的休闲健身绿道网络,2018年全市新建绿道205公里以上,其中中心城区加快实施揽城绿道、古城至八卦楼绿道、北江滨路绿道西延伸段、浦头港绿道、九十九湾绿道、南湖-荔枝海绿道等6条绿道建设,于2018年底基本建成投用。做好城市自行车道规划,与城市公交规划相融合、衔接,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和站点布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林业局〕
 
  2.老旧小区改造。加快完成建成区范围内老旧居民小区整治,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原则,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重点改造供水、雨水、污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和垃圾、雨污收集、分流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消防、停车、充电照明等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推进市区10个无物业小区(其中芗城区为民主里小区等7个,龙文区联丰浩苑等3个)改造工作,做好小区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建设,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景观面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
 
  3.集镇环境整治。强化集镇污水垃圾治理,提升道路两侧和单位庭院的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配套市民休闲步道、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厕等设施,完善集镇功能。规范街道界面,规整店招店牌,整治杆线设施,推进重点区域架空缆线下地。传承传统元素,改造、协调建筑立面,保护特色风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
 
  4.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提升。重点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旧城区景观风貌提升,继续实施山体、水系、湿地、海岸的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高新区)完成3个以上整治项目,其他县(市、区)完成整治2个以上项目。九十九湾闽南水乡二期、云霄县南湖湿地生态园景观工程、南靖县城东绿洲湿地公园项目等3个项目列入2018年城镇“三边三节点”整治省级重点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林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等〕
 
  5.整治修复城镇老旧街巷(坊)。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提升业态,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的街巷(坊)风貌。2018年底前完成芗城区侨村西姑池、北京路、诏安县中山西路、玉峰路及玉良路等4条老旧街巷(坊)整治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芗城区菜市路、新华东路等老旧街巷(坊)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财政局、规划局、文广新局等〕
 
  (八)配套服务工程
 
  1.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市“五馆一歌”等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县(市、区)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一批乡村特色文化文物小镇,挖掘文化内涵,配套建设文化设施,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发展。加快整合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青少年活动、体育健身为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科学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需信息平台,加强供需对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发改委〕
 
  2.健身设施建设。继续把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快推进漳州市生态体育公园项目西溪亲水湿地公园改造提升建设,支持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室内健身房和门球场等体育设施建设;市县两级投入相应资金推动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和健身路径,利用城市金角银边建设健身广场和设施。新建、改建一批青少年校园足球场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体育局、住建局、规划局、教育局、财政局〕
 
  3.物流设施建设。实施2018年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培育一批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和统一配送,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辖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点。提供通行便利,对配送车辆采取限行或禁行的地区,要尽快制定出台城市配送通行便利政策,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停靠装卸的区域和时段,保障城市物流(快递)配送的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交警支队、邮政管理局〕
 
  4.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机关、医院、银行、商场、公园、人行道、公厕、学校、旅游景区、社区(村)公共服务机构(场所)、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完善公共交通场站的无障碍设施,对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备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场所按规定设立无障碍专用停车位。城市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等按照无障碍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逐步推进政务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县(区)级以上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要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残联、住建局、规划局、民政局、卫计委、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文广新局、旅发委、体育局、银监分局、商务局、交警支队、经信委〕
 
  5.社保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在全市500个行政村(社区)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级便民信息化平台(约占全市村、社区的30%),实现养老保险业务申报不出村(社区)。逐步构建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12333咨询服务电话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衔接的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发改委〕
 
  6.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品质,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职责,探索在社区居(村)委会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落实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推行业主委员会法人治理模式。建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为主体的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信用档案的运用,实施部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健全物业服务考核体系。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电梯和消防等设备实行“建管合一”,大力推行建设单位或产权人缴交电梯设备的“公共保险金”,专项用于购买电梯安全公共责任险及支付电梯设备日常维保和检测费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民政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支队〕
 
  7.“安得广”项目建设。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安得广”项目建设,稳步解决来漳创就业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军地融合官兵和部分社会住房困难人员居住问题。〔责任单位:芗城区、龙文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
 
  8.城区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研究制定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在芗城区、龙文区规划、新建、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农改超)。〔责任单位:芗城区、龙文区政府,市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九)智慧城市工程
 
  加快实施“互联网+市政基础设施”计划,大力发展智慧道路、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环卫、智慧园林等,建设城市污水信息平台,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基础设施深度融合。加强各类市政设施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运行管理数据库,实现多源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城管执法局、经信委(数字办)、交警支队〕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一)村庄环境整治。全市完成121个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包括61个省级以奖代补村、60个市县级创建村),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其中创建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突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裸房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四项工作重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行整村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建立日常化保洁机制,每个整治村应新建改造1个以上水冲式公厕,尾水经过收集处理。各地要加大投资力度,强化村庄风貌管控,突出乡土气息,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注重典型示范、连线成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财政局〕
 
  (二)农房建设。加强村民建房监督管理,结合土地整理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灾搬迁、村庄征地拆迁和库区移民安置等工作,抓好村民安置房建设。扭转抢建乱建行为,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建设一批农民示范房和村镇住宅小区。各县(市、区)编制村民建房标准图集,优化功能配置和布局、满足村民实际需要、传承地方传统建筑风格,加大标准图集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村民科学建房。各县(市、区)要选择所属乡镇开展农房建设重点指导,出台相应扶持政策,简化审批程序,给予资金激励,组织规划设计团队实施“陪伴式”服务,开展已建农房整治和环境治理,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打造农村整体风貌和地域特色。〔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
 
  (三)农村危房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计划开工1331户,计划竣工1331户。市级持续强化督查工作力度,引导以修缮加固为主的改造方式,降低成本。县乡要建立健全危改工作机制,履行层级监督职责,叠加配套补助资金,要按照“一户不漏”的原则,将排查的存量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全部纳入2018年改造计划,确保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民政局、残联〕
 
  (四)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省级重点扶持南靖县梅林镇、云霄县阳下村等2个镇村开展保护整治。各县(市、区)也要扶持一批镇村开展保护和整治建设,持续打造品牌进行示范引领。重点要突出老房子修缮加固、污水垃圾环境治理、消防设施完善和传统文化的挖掘传承。研究传统建筑改造利用的技术和方法,积极探索对传统建筑植入现代功能、满足现代人消费需求,以利用促保护,积极培育乡村新业态,推进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各地要抓紧编制完善保护规划,认真制定传统建筑修缮保护和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修缮和整治项目清单,精心选择专业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依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整治导则》,有序推进保护和整治工作,确保年底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规划局、住建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旅发委〕
 
  (五)公路沿线整治。引导各地抓好高速公路互通口至城区、城镇连接新区和风景名胜区、国道省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交警支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督促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全面系统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有计划地推进,实现良性滚动。
 
  (二)优化投融资方式。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多方参与投入格局。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城乡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应资金支持。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有使用者付费和运营潜力的领域要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财政性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用好投资工程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支持政策,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保障。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多规合一”促进项目生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要强化用地保障,统筹安排好用地指标,优先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快破解征迁难题,集约节约用地。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质量和安全水平。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对接和交流平台。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将镇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项目进行打包,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提高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四)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加强督查考核,并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及时总结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微信等现代传媒,广泛宣传,及时发布项目进展信息和动态,展示建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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