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固废处理 » 工业固废 » 正文

两广固废非法转移链条调查:水路提供便利,非法中介充当帮凶

日期:2018-09-06    来源:澎湃新闻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9/06
09:1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固废非法转移 工业固废 固废处理

    西江作为珠江流域的主干,流经了我国经济最繁荣地区之一的珠三角,也作为“黄金水道”,承担了广西经济振兴的重任。正是它的存在,为两广地区提供了便利的水运,即便在枯水季节,连通两广间的航道内百舸争流,货运能力依然不减。
 
    不过,近两年,在官方通报中与西江便利水运一同出现的,却是其为两广间非法转移固废提供了便利。
 
    最新的一起案件发生在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广东、广西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广东肇庆的肖氏父子与广西的蒋某顶风作案,将非法收集的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至广西,6月13日,广西贵港海事部门接到线索后查处了这批固废,经环保部门检测后发现其中涉及大量危险废物。
 
    事发后,广西、广东分别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贵港6•13”案进行调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由于肖氏父子、蒋某皆涉及其他案件,广东省公安厅、贵港公安局仍在查办。
 
    两广间非法转移固废(含危废)案件屡禁不止,记者从广西官方获得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仅2016年9月至今年6月15日,两广已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固废案件20起,其中今年新增6起。多起案件通过水运转移,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督察五处副处长马勇华说,“现在对危废陆运的监管制度设计相对严格,但对水路运输的船舶准入条件、技术要求等没有明确规定,一旦船到河里、海里,环保、交通部门就缺少执法手段。”
 
    此外,多名广东固废行业人士对澎湃新闻说,上述数字只是两广间非法转移处置固废事件的冰山一角,“之前监管不严,私下处置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
 
    记者调查发现,以固废中对环境危害最大的危废为例,源头底数不清,非法中介参与交易,交易价格不透明,运输环节存在盲区等都使得危废在“五联单”监管之外形成了一个“体外循环”的监管盲区,大量未进行申报的危废完全属于失控状态。
 
    非法中介
 
    肖氏父子胆子很大。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广东、广西开展督察“回头看”期间“顶风作案”。
 
 
被查获的船只“桂平飞达2088” 
 
    据广西海事局通报,今年的6月11日,广西海事局来宾武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进行日常巡航检查时发现“桂平飞达2088”船卸载的货物疑似工业废弃物并上报环保部门,根据对船员的询问线索,6月13日,广西海事局联合广东海事局在贵港先后查处了5艘同样涉嫌违法行为的船舶,约5666吨。根据案发时的初步检测结果,这些固体废物有两船镍含量超标,属于危险废物。
 
    经调查,警方抓获了涉案的多名嫌疑人,其中包括关键人物蒋某、朱某以及肖氏父子。
 
    肖氏父子长期在广东肇庆及其周边收集以电镀污泥为主的固体废物,这些富含镍、铜等重金属的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对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17,收集处置此类危险废物的企业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
 
    但肖氏父子采用与持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合作的方式,以相关企业名义收运污泥,但收存的污泥实际并不转运给合作的持证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他们相当于非法中介。”马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由于电镀污泥含有铜、镍等金属,肖氏父子作为中介从产废企业收集污泥,卖给广西籍的蒋某,蒋某再将这些电镀污泥卖给广西有需要的厂家。
 
    中介在固废处置行业较为普遍,一名宁夏危废处置企业的总经理说,“没有中介是很难搞起来的,企业很难跟企业直接对接”。
 
    据肖氏父子及参与案件的朱某供述,三人将共计5000吨左右的固废提供给在广西籍的蒋某,其中以每吨70元卖出500吨,以每吨50元卖出500吨,以每吨10元卖出1900吨,另有1000吨免费提供给蒋某,还有1500吨以每吨190元倒贴给蒋某处置。
 
    “我们与蒋某进行的是固废交易行为,”朱某与肖氏父子三人供称,蒋某取得固废后主要用于提取铜、镍等金属。
 
    记者在广西采访时了解到,因6月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广东加大了固废非法处置的打击力度,高压之下,涉案的肖氏父子急于将收集的固废转移走,却在运至广西时被抓了正着。
 
    珠江水系四通八达,西江及其支流连接了两广诸多城市。这些船舶分别从广东肇庆(四会)、佛山(三水、石湾)装载固体废物非法跨省转移至贵港。
 
    “陆路水路运输便利,货运能力较强,同时广西籍货运的返空率较高,不法分子通过网上货运交易平台打着副产品或原料交易的旗号,以相对有诱惑力的运费,蛊惑货运人员非法运载伪造或虚拟货主的固体废物。”广西官方在分析两广跨省非法转移固体废物案件高发的原因时写道,“找不到接收人员,车主或船主只有想方设法找地方倾倒处置。”
 
 
 
根据案发时的初步检测结果,这些固体废物有两船镍含量超标,属于危险废物。
 
    黑色市场
 
    两年前,两广之间的固废非法转移链条因多起大案被揭开。
 
    2016年9月,东莞市400吨生活垃圾经由该市厦岗码头装船,通过航道运往广西藤县浔江河段非法倾倒,倾倒点位于藤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导致水源超标,不得不暂停供水;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东莞市鸿海润滑油经营部将废酸油渣等危险废物非法运至来宾市境内随意堆放或挖坑倾倒掩埋。
 
    此外,从2016年6月起,东莞市一些企业将大量废浓硫酸非法转至没有处置资质的钦州市天锰公司处理。
 
    记者获得的广西官方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6年9月至今年6月15日,两广已发生跨省非法转移固废案件20起,其中2018年新增6起。
 
 
    比邻广东的省份除广西外,还有福建、江西、湖南,为何非法转移案件频发于两广之间?
 
    “市场驱动是最根本的。”一位参与广西固废专项督察的督察人员说,“广东的处置能力肯定是不足的,并且广东又不让建设回转窑这类低端的产业,所以只能转移到广西,并且对于具有资源性质的固废,广西这边是有市场需求的。”
 
    此前,长三角也发生多起非法转移固废案件,与浙江、江苏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至安徽长江段不同的是,广东非法转移到广西的固废很多都还有再利用的价值。“性质不一样,说明广西本身有很大的需求市场。”前述督察人员补充说。
 
    广西对散乱污企业的监管力度、打击力度不足也是固废处置黑市长期存在的诱因之一。6月份,记者在广西走访时看到,土窑、小高炉这些本应淘汰的低端冶炼技术仍在火热生产中,散乱污企业为非法转移至此的危废提供了一个黑色市场,工人通过低端技术将危废中有价值的金属提炼出来,产生的废物再进一步非法处置。
 
    贵港方面的一份汇报材料显示,涉“贵港6•13”案的贵港市春晨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供述,其从蒋某处购买约1098吨污泥作为次氧化锌生产原料,环保部门称,春晨矿业公司的次氧化锌项目本身就属于非法建设项目。
 
    “事实上,此前也发生过广东非法转移至湖南的,但湖南打击力度很大,之前发生过几起案例都是按最高标准严惩重罚,谁敢再往那边运?并且湖南对资源性固废的需求市场也没有广西大。”上述督察人员说。
 
    此外,广西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过程中经济合作密切,人员交往频繁,从以往官方披露的案件信息来看,有大量广西籍人员参与其中也是两广非法转移固废案件的一大特点。“有的人正好到广东送货,回广西的时候不能控制车(船)啊,他就通过‘货拉拉’网上接一笔单子,这时他可能也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还有的案件是纯粹倾倒垃圾的,往往也是广西本地人参与其中,他们知道广西哪里有地方可以倾倒。”广东省环保厅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蒋某便是广西籍,他长期在广东寻找电镀污泥等危废来源,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除“贵港6•13”案外,蒋某还涉及其他案件。目前贵港市公安部门正在查办。
 
    底数不清、供需倒挂、价格垄断
 
    “查源头!”一位参与广西固废专项督察的督察人员说,“贵港6•13”案件发生后,他赴现场查看并提出了要求。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在对非法转移固废案件的打击上,虽然相关部门一直强调源头管理,但目前企业的产废量并没有准确的数字,这也为企业非法转移留了后路,使得案件发生后执法部门在追根溯源时造成了困难。
 
    广东环协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EO乔立群在固废行业从业十余年,他说,按规定固体废物的产生单位必须申报固废转移处置计划,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危废的企业必须按照五联单制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但处置成本高,企业在一开始申报的时候就尽可能少报或者按照自己最差的业务量申报,多余的部分就‘自己消化掉’”。
 
    肖氏父子非法收集、转运的电镀污泥大多属于产废企业瞒报的部分,这些危废在“五联单”之外,形成了失控的“体外循环”。马勇华说,从以往查办的固废非法转移案件来看也多数属于这种情况。
 
    广东省环保产业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广东,督察组对多家产废企业抽查发现,按照企业实际的生产能力和规模核算,这些企业的危废申报量普遍偏低。
 
    “企业本应该产生那么多,但是申报的量很少,多出来的部分去哪里了呢?”上述负责人说,由于底数不清,政府部门往往以企业的申报量配置处理能力。以广东为例,危废的实际产生量远远大于官方统计的数据。“按照广东环保厅‘十三五’规划的处置能力,企业实际上仅用了两年差不多已把指标用完了。”
 
    具有资质的处废企业总量不足,多出来的危废没有合法出路,这位负责人表示,“以往企业只能铤而走险私下处置,现在抓的严了又不敢私下转移,企业找不到出路”。
 
    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必须交给有资质的单位,但由于各地在工业发展中危废处置能力配置不足,供需倒挂,处置价格过高,产废企业更倾向于私下处置。
 
    肖氏父子这类非法中介便成为危废“体外循环”的帮凶,他们从产废企业收购危废再卖给有需求的企业,对于电镀污泥这类有利用价值的资源性危废中介可以有两笔黑色收入:产废企业卖给他们要交一笔处置费,他们卖给下游企业可再获得一笔收入。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带有一点垄断性,目前处置的价格偏高,所以很多产废单位就觉得,我产生量少报一点,偷倒一点,我就省下不少钱。”马勇华说。
 
    固废污染防治法今年将审议修订
 
    广东,是我国经济发达省份,GDP总量连续多年排名全国第一,其固废特别是危废转移各环节上反映出的问题是我国固废行业的一个缩影。
 
    7月1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记者注意到,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草案将于12月进行初次审议。
 
    多位受访者表示,应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修的契机加强固废转移各环节的监管力度,重要的是源头上摸清底数、延伸产废单位的责任,过程中加大信息公开,末端加强环保与公安、司法联动对违法者严惩重罚,以培育良性的固废交易市场。
 
    马勇华建议,应借此次修法,明确在查办涉及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上,理清监管环节各部门职责,尤其要对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提出明确要求。此外,政府做好市场化服务,培育良好的处置市场,增加政府兜底功能,让企业产生的危废以合理的处置价格找到合理的出路,同时企业要如实申报,如果不如实申报加大处罚力度,这些问题自然就理顺了。
 
    在广东省环保厅的支持下,广东省正试点建立危废交易平台,乔立群作为这一平台的负责人,他希望通过产废企业、处废企业的网上交易,使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合理竞价。他说,地方政府在对一个地区的危废产生数量底数摸清以后,有经济价值的,热门的危废种类可以鼓励市场投资,鼓励民间或国有企业参与处理处置。对于有剧毒的、技术上要求较高的或者量非常少的危废种类,政府应该兜底。
 
    乔立群建议加强源头监管,摸清底数,其中对危废申报所填报的危废种类和数量要进行核算、核实、核准是关键。
 
    不过,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简称固管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要核准产生量是非常困难的事,环保部门在执法上没有精力和能力做审核的事情,也没有税务、审计那样的第三方审计制度,并且从客观上也对产废量的核算也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因此,他认为更重要的是落实企业如实申报的责任,让企业不敢谎报。
 
    “想靠环保部门家家去核准,目前的能力不现实,应当是建立抽查制度,一旦抽查发现有不实的,要严惩重罚,比如全额征收环境税,按吨计罚数倍的行政罚款,实行信用联合惩戒,罚得企业不敢不如实报才行。”这位负责人说。
 
    底数不清,转移、交易等过程中的不公开、不透明也是多家环保组织在危废领域关注的焦点,他们指出,危废领域的信息公开较差。
 
    “无论是环保部门还是产废公司都以各种理由不予公开。”广州绿网工作人员张元向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市环保部门提交危废领域的信息公开申请后表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主任马军长期致力于环境信息公开,他建议,对危废的管理应借鉴国际上的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即PRTR(Pollution Release and Transfer Registry)制度,通过让涉及有害物质的排放和转移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其排放和转移数据,进而形成可以由社会监督的闭环系统,实现有效控制和减排。
 
    马军向记者表示,此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修提供了一个契机,应在危废的管理环节建立清晰的企业排放转移披露要求,推进建立中国版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有效的全流程监管监督。“只要企业把自己产生危废的种类、数量、如何处理的,这些基本信息公开了,各方的力量就会去监督它,这是很有效的监督手段。”
 
    记者还注意到,在9月4日广东省环保厅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环保厅固废与重金属管理处处长吕凤林透露,《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递交省人大审议,争取年内颁布实施。
 
    吕凤林表示,广东目前有530万吨/年的危险废物处理能力,表面看处理量大于产废量,实际上出现区域性布局和种类不合理的问题。“广东危险废物有些种类没有处置能力,没有处置能力必须依法转移外省处理,比如说含汞废物、拆借废旧家电、产生的玻璃;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偏高了,比如废水废油的处理,实际上负荷率不到15%,而有些种类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如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能力。”
 
    吕凤林还介绍,为打击固废跨省非法转移的行为,广东环保厅将会同公安、住建、交通、农业、商务、卫生、法制和海事等部门,联合制定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完善执法监督链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常态化联合打击机制。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