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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发布:取消统一限停产比例

日期:2018-09-27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8
09/2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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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京津冀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错峰生产

据报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正式发布。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取消了统一的限停产比例,将实施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方案》明确,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各地重点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而去年发布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2+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等。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方面,此次《方案》指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城市建成区钢铁企业要切实采取彻底关停、转型发展、就地改造、域外搬迁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钢铁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应重点向区外转移。唐山、邯郸、安阳市不允许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禁止省外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该地。

《方案》要求,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需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退出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退出225万吨,山东省压减退出355 万吨。

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区域内完成38台共277 万千瓦燃煤小火电机组的淘汰任务。河北、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河北、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 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不高于0.4的目标,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在社会广泛关注的推进清洁取暖方面,《方案》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坚持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天然气需求,优先推进对城市空气质量影响大的地区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各地在优先保障2017年已经开工的居民“煤改气”“煤改电”项目用气用电基础上,根据年度和采暖期新增气量以及实际供电能力合理确定居民“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坚持先立后破,对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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