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相继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职责分工和运行流程暂行规定》《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规范运行监督办法(试行)》等文件,进一步织密扎紧全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束权管钱的制度笼子。
(一)全过程网上办理,全程动态监督。点击“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电子政务综合管理平台”专网,进入“四川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可以看到,该系统共设置了申报管理、审核管理、储备库管理、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统计查询、政策法规等7个模块,通过该系统,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从申报、资金审批下达、项目实施进展调度等全过程网上办理,四川省纪委驻环保厅纪检组人员全程动态监督。
环境保护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开发运用四川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采取“互联网+制度+监督”方式,管严卡死项目申报、专家审核、部门会审、资金分配、项目实施、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建立“平台之外无项目”“体外循环要追责”硬规矩,杜绝线下报送申报资料,使“管理系统”成为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唯一渠道。
(二)每季度上报实施进度,每年定期专项核查。环境保护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省级环保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与自然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市(州)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5日内,报送上一季度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环境保护厅还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建联合绩效评价组,每年定期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核查、年度绩效评价和综合绩效评价。
去年,驻环保厅纪检组先后两次对没有通过系统申报的上会项目叫停,监督和指导相关处(室)先后废除了衔接性不紧、刚性约束少的“软制度”6个,新制定5项制度,动态调整一级廉政风险点16个,修订防控措施95条。
今年以来,驻环保厅纪检组采取列问题清单、“发点球”等方式,对项目申报质量不高的地方,要求驻各市(州)环保局纪检组强化精准监督,盯着问题抓落实。
针对下一步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驻环境保护厅纪检组组长张馨说,要常到一线“摸信号”,不在办公室“等警报”,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站位,积极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