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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3.29亿 上海环境获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

日期:2019-01-29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1/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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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上海环境 垃圾焚烧 焚烧发电

   浙江省新昌县眉岱垃圾焚烧厂建设工程PPP项目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拟定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项目供应商,项目总投资3.29亿。


 
  据悉,眉岱垃圾焚烧厂计划选址在眉岱垃圾填埋场原有调节池位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日处理垃圾500吨焚烧发电厂一座(及相关配套)及原有调节池拆除重建,总投资额约3.291亿。
 
  主体处理工艺具体为:本工程焚烧生产线采用1台焚烧炉和1台余热锅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500t/d;焚烧炉选用往复式机械炉排炉;余热锅炉采用中温中压蒸汽锅炉(400℃,4.0MPa),并设有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组,蒸汽冷凝方式采用水冷;配置额定功率15MW发电机1台;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喷氨)+半干法(旋转喷雾反应塔)+干法(碳酸氢钠)+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CR系统+湿法”的净化工艺。
 
  根据公示显示,该项目申请单一来源的理由为:目前新昌县日产垃圾量在300多吨,中远期将维持在600吨左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有效地减少垃圾重量和容积(分别减少80%和90%以上),延长填埋场的使用寿命,减少填埋用地,降低污染,创造生活垃圾的能源效益、提升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015年新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环境”)按BOT模式投资建设,特许经营期为20年。填埋场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建设垃圾发电厂优先考虑由上海环境采用BOT模式建设。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可以减少采购所需的时间,有效保证项目进度如期完成,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相关经验,且采用BOT模式建设也符合项目要求。 因此以上所述的理由充分,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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