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印发《推进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尽快在全县基本形成制度完善、责任明晰、体制顺畅、管理高效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坚决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发生,筑牢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屏障。《方案》的印发对加快推进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健全法规政策和规划体系。县秦岭办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和上下对接,修订《山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3月底前起草印发全县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的决定》的意见。县国土、环保、住建等部门各负其责,2月底前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类专项规划。县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学习借鉴外地发展生态经济好经验和好做法,6月底前制定《山阳县关于加快发展生态经济的意见》。
二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勘界。各镇(办)、县环保局、国土局结合实际,对全县秦岭区域国土资源利用现状进行调查,建立数据库,尽快完成山阳县秦岭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设置保护标志、标牌、界桩,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切实从源头遏制破坏秦岭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快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制定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运营管理办法》,加强经费保障,招聘环境网格员,规范网格员管理,健全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工作机制,对秦岭生态环境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监管。
四是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县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围绕工作职责,加快形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任务、问题、实效、制度”五张清单,严禁别墅类项目建设,严控房地产和矿产资源开发,加强对小水电、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问题的整治和常态化监管。
五是充实生态环境保护机构。结合机构改革,充实县、镇(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工作力量,加强县、镇(办)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同时整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健全运行机制,强化工作考核,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人管、管的住和管的好。
六是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环境整治、河道采砂、耕地保护、水资源保护等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紧盯生态环保主责部门纪律作风和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造成秦岭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失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七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确保《条例》得到扎实落实。各级政协组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调研,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八是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等部门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宣传,扎实开展“保护秦岭,爱我家园”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从人人理解、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局面。
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出秦岭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71个,已整改到位69个,2个正在整改中,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