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水处理 » 市政污水 » 正文

辽宁省将对部分环保行业用电免收容量电费

日期:2019-07-10    来源:东方财富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9
07/10
17:1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辽宁环保行业 辽宁环保产业 工业节能产业

  近日, 辽宁省发改委发布《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对辽宁省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该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该通知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简称《意见》)的部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其中,在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方面,要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以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相关环保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类绿色价格政策。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