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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分配中国最大污泥处理项目?

日期:201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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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污泥处理 污泥项目

时隔数月,金额近9亿元,有“中国最大单”之称的广州污泥项目招标疑云未散。业内人士质疑的不仅是招标书中疑似“量身订造”的规则,更质疑招标的公正性与污泥处置工艺路线的单一性。此轮招标后,广州市还有38个污泥干化项目将陆续公开招标。如此大的“蛋糕”,真的是市场之手在分配吗?

8月11日9点半,有中国最大污泥处理项目之称的广州污泥项目,其中4个项目如期开标,招标人是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李义(化名)作为一家参与投标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半个小时便坐在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4开标室内。

但这一次,李义并无期待,按照他的话说,“开标前,心里反而有点希望‘流标’”。

虽然李义所在的公司为这次招标准备了很久,他对公司的业绩也充满信心,但广州污泥项目招标文件公布后他便有一种预感:中标方不可能是自己所在的公司,可能是广州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

8月15日零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了猎德、大坦沙、沥滘三个项目的中标结果。正如李义所料,三个项目均被一家名为“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优特利)所在的联合体获得,这三个项目中该联合体的综合评分分别为98.75分、97.49分以及95.77分。

这一轮广州污泥项目招标中共有5个项目,分别是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和京溪。京溪项目由于在资格预审环节通过的企业不够5家,按规则不能进行招标。西朗项目在评标环节,由于评标专家操作失误,结果未如期公示。不过,8月27日零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了西朗项目的中标单位,正是优特利所在的联合体。

在联合体中,优特利主要负责提供处理工艺、建设并提供设备等方面,广东恒辉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及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该联合体的成员单位。

这一轮招标中,优特利是最大的赢家。在猎德(4.22亿元)、大坦沙(1.96亿元)、沥滘(1.85亿元)、西朗(0.774亿元)4个项目中,优特利以总计7.8亿元的投标价格拿下。

实际上,京溪项目也在这一轮项目招标中,但由于在资格预审环节通过的企业不够5家,按规则不能进行招标。而且,与上述项目对比,京溪(0.35亿元)项目体量相对小很多。

神秘的优特利

在国内污泥处理行业,优特利名气不显。全国工商注册信息显示,优特利于2012年6月7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是彭文。

这家企业逐渐被业界所知的重要时间节点是2013年9月。优特利参与竞标广州第一个公开招标的污泥处理项目——石井项目。

2013年以前,广州的污泥处理往往通过将污泥的含水率降低到80%,然后再填埋或者直接倾注到河涌里。随着用地的日益紧缺,2013年3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提出在污水厂内将污泥处理至含水率30%-40%,以实现污泥的减量和稳定化。

石井项目正是按照上述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来建设,该项目要求采用“浓缩-深度机械脱水+热干化”的工艺,以电作为唯一能源,通过机械压力、热烘干的方式进行脱水处理。当时,石井项目在业界眼里是一块“敲门砖”,哪个企业能拿下它,意味着能够在广州污泥处理市场捷足先登。

石井项目招标时颇经历了一番“混战”,除了优特利,上海复洁环保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复洁)、广州泰历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泰历盟)等企业也报名该项目。

一名参与过石井项目投标的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当时业界都以为石井项目的主要竞争在于上海复洁和广州泰历盟两家企业之间,因为上海复洁的技术在业界中比较好,广州泰历盟在广州地区的商务合作很多,比较熟悉广州市场。

石井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生产规模达到2tDs/d(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0%-40%),累计处理量达到180tDs或以上的污泥减量实例”。根据上述人士回忆,优特利递交的业绩是在广州萝岗做的一项实验,其他的竞标企业递交了营运数年的项目业绩,却因为达不到含水率等要求而放弃投标。

2013年11月30日,招标人发布了石井项目的中标公示,优特利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价为11666.10706万元,广东省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11668.605538万元的投标价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014年10月8日,石井项目开始运行,40多天后,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到石井污水处理厂调研该项目,随后召开现场办公会议,陈建华指出石井项目达到设定的技术标准,实现了污泥处理“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

优特利中标石井项目后,开始崭露头角。但优特利在业界被关注,还是因为参与争夺金额高达9个亿的广州污泥项目招标,并引发极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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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身订造的规则

李义拿到广州污泥项目的标书后,对招标的规则产生了怀疑。他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专业人士一看广州污泥项目的标书就知道有“猫腻”,招标单位对业绩的要求有“量身订造”的嫌疑。另外几家报名此次投标的项目责任人也向界面新闻记者表达了同样观点。

广州几大污泥处理项目中,招标人要求选取的工艺线路必须符合《广州市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要求,处理后的污泥含水量要求在30%-40%,采用唯一能源为电能。

根据广州市政府制定的路线选取工艺并无不合理之处,不过招标人要求的业绩标准却令人生疑。一名知情人透露,在投标文件出台之前便有人发现,当时招标人曾讨论要求投标人递交的业绩是在广州市范围内,该消息传出去后,有投标人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最终才将具备业绩范围改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广州污泥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报名投标的企业需提交生产规模达到6tDS/d(单位为每天的固形物总量,处理后污泥含水率30%-40%),累计处理量达到540tDS或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实例作为业绩,实例中的出泥氯离子浓度不高于0.55%、颗粒度不大于20%。

“每个业主对项目的含水率、氯离子浓度等要求都不同,广州污泥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符合标准的业绩,有着‘量身订造’的嫌疑。”北京一家环保企业的高管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

根据规定,即使投标人中标,招标人要求中标人需要建设试验项目,并连续运行90个日历天(不排除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日历上的自然天数),在包括含水率、PH值、重金属含量、减量比等试验后的指标均经过监测及格后才可以成为正式的中标人,若监测不合格则合同终止,并且要在30个日历天拆除设施。

广州地区的污泥企业若在当地有业绩则可以不受试验项目的限制。标书中写道:“中标人提交的试验结果可以是广州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内进行的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的项目。”

这意味着在广州市没有业绩或者没有通过90个日历天监测的其他中标人,需要建设具有10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处理60吨含水率80%的污泥干化建设试验并经确认合格和验证可行后,方可开展全面建设和调试。

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高风险的要求,若是中标后所建的实验项目不达标,损失将达到几百万。

由于这次招标中业绩的“严苛”要求,很多企业均未通过资格预审,即使通过了资格预审,也在资料审查中被卡住。在答疑环节,很多企业向招标人提出了对业绩要求以及中标后的试验要求的质疑。

另一个由上海复洁、广州泰历盟、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四家企业组成的竞标联合体,虽然通过了资格预审,但也在答疑环节向招标单位提出了质疑。该联合体称,“所有关于提交实验结果的条款明显是为了目前已经在广州地区10万吨污水处理厂有业绩的特定企业‘量身订造’”,“在国内外标准规范和工程实践中,只有污泥直接用于土地才会对污泥颗粒径进行限制,在制肥、焚烧等后续处理处置中并无此需求。”

招标人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在给该联合体的业绩予以不通过的函中写道,在大坦沙、猎德、沥滘项目提供的业绩“‘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成套设备采购项目’经广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工作办公室污泥处理专责工作组审核确认,因不符合招标公告3.1关于含水率的要求,不予通过资料审查”

“招标公告3.1”要求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为30%-40%,该联合体提供的业绩中,“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阳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干化成套设备采购项目”含水率低于30%,因此被认为不符合要求。

该联合体也曾向广州市净水公司提出了申诉,申诉报告中表示,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业绩“处理后污泥含水量30%-40%”,该联合体提供备考察的业绩同时满足“含水率30%-40%”和“含水率小于30%”两种情况,不存在不符合招标公告关于含水率的要求。

一名污泥处理专家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招标人要求处理后污泥含水率为30%-40%,可能考虑到干化至含水率30%以下容易产生粉尘爆炸危险,不过企业提供的业绩显示具备干化到含水率30%以下的技术,就肯定具备干化到含水率30%-40%的技术,含水率越低技术难度越大,招标人要求提供的业绩中一定要“含水率在30%-40%”,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从招标人提出的业绩要求来看,‘量身订造’的目标指向了优特利。”上述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表示,优特利此前试点的石井项目各项指标和此次广州污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相似度较高。

除了业绩要求,广州污泥项目中备受质疑的还有招标的评分制度。

《招标文件》显示,评标专家委员会对投标企业的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技术部分综合评分满分占30分。其中,业绩中若不满足“30%≦污泥含水量≦40%”得0分(该项和其他条件组合满分为8分),能源不采用电能的得0分(该项满分为3分),而不满足“出泥氯离子浓度不高于0.55%、颗粒度≦20%”的得0分(该项满分为8分)。这让一些企业因业绩中含水率低于30%或者污泥颗粒径大于20%而丢掉8分。

另外,在商务部分的建设费用满分为20分,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0.04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0.03分。按照这种评分制度,即使企业投标报价高于100%,仅扣4分。

有业内人士质疑,广州污泥项目中招标人的做法已涉嫌违反《招投标法》中“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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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与关联

今年7月底,广州泰历盟的总经理邓穗实名举报了时任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指出广州污泥项目招标中的不合理现象。

邓穗在举报信中称,“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吴学伟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在广州普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普得环保)参与的专利与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公司合作,作为广州市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路线强行推广,并设定不平等条件,使广州优特利环保科技公司在广州石井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减量技术改造试点项目中标。”

记者调查发现,优特利与普得环保、广州新致晟环保科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致晟环保)以及广州铬德工程有限公司(已注销,下称铬德工程)的关系密切,这几家公司的人员疑似同班人马,而且专利技术上相互联系。

查阅全国工商注册信息可以发现,普得环保现正在清算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陈可,优特利的执行董事也是陈可;优特利的法定代表人兼经理是彭文,新致晟环保其中一名董事的名字也是彭文;优特利的股东监事是梁嘉雯,新致晟环保的法定代表人也是梁嘉雯。

除了人事,上述几家公司在技术上亦有关联。优特利的技术是石井项目招标中认可的,石井项目至今仍未验收,但该技术笼罩着“神秘”的面纱,厂家对技术保密,拒绝外人参观考察。参与广州污泥项目投标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其所在的公司曾多次要求公开中标单位的技术,均未得到同意。

根据公开资料,优特利的核心技术来自新致晟环保和普得环保两家广州企业,新致晟环保的专利“一种污泥浓缩脱水的方法”于2013年受让自普得环保。《南方周末》曾得到优特利工作人员的证实,优特利购买专利的对象是普得环保(专利号:200910192762)。

普得环保受让于优特利的专利发明人分别是钟环声、吴学伟、吴嘉聪、孙志民、杨海英。其中钟环声、杨海英也是铬德工程的专利发明人,铬德工程曾于2004年拿下了广州市第一个污泥处理项目——广州津生项目,后来该项目因为“臭气扰民”被居民多次投诉而关停。

“不难理解,优特利其实就是与做津生污泥项目的普得环保相关的原班人马,只不过换了一个名字而已。”邓穗在举报信中说。

记者联系了邓穗,但他表示:“此事已过,我不希望媒体再报道了。”

一度陷入广州污泥项目招投标“风暴中心”的吴学伟,至今仍未就此事具体表态。今年8月初,吴学伟从广州市水务局副局长调任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出任总经理。记者就此事联系上了吴学伟,但他只是简单回应:“找业主或相关部门了解事实真相更妥当。”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广州市水务局发去了采访函,但只是得到一份该单位早已准备好的通稿,并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明确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工艺与蛋糕

在广州污泥项目中,业内除了对招投标中的规则提出质疑外,也有人质疑招标人规定采用“深度脱水+热干化”工艺是否合理。

自2013年3月,广州市政府通过了税务局提出的“将污水厂污泥在厂内干化减量,然后运至水泥厂、发电厂、垃圾焚烧厂焚烧,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路线”后,污泥干化减量工作便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在污泥处理行业,处理的工艺众多,不同泥质的污泥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法。目前,中国的污泥处理技术有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焚烧和脱水填埋等多种工艺。据《给水排水》介绍,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经历了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后,厌氧消化、焚烧、发电等资源化途径使用比例在下降,而转向探索以最自然的粗产品形式(肥料、基质土等)将污泥所含的来自土壤的资源再次返回土地。

在石井项目未建设之前,广州市政府计划建设三个不同工艺路线的试点,但最终只有石井中试项目保留了下来,成为唯一推广的污泥处理工艺。去年12月,《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内污泥干化减量工作方案》中确定技术路线只能以石井的试点为基础。

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吴启堂对城市污水污泥处理与利用有着长期的研究,他认为,广州这种超大城市每天都有大量的污泥需要处理,但政府部门推荐单一的处理工艺,这种做法不合理,应该鼓励多种处理工艺同时发展。“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做风险较高。”

广州水务局通稿中则表示,石井污水厂的污泥干化减量试点与之前的处置模式相比,具有占地少、能耗低、无臭气等特点,且生产全过程均在厂内实施,利于监管,总体环境效益好。

“‘深度脱水+热干化’也是污泥处理的一种常用技术,一般来说,污泥处理技术的选择都是根据污泥泥质经过相关专家论证后确定的,但是如果缺少前期的泥质分析和专家论证,就直接规定使用某种技术,其合理性存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保工程师告诉记者。

吴启堂指出,广州的污水浓度较低,污泥热值相对较低,另外钾含量比较高,这种特征的污泥在焚烧处理过程中能耗较大。

广州污泥项目采用通过机械压力、热烘干的方式对污泥进行脱水处理,规定唯一的能源是电能。业内人士质疑,升水蒸发量的热能消耗指标极为敏感,由于所能利用的循环风温不能过高(安全性问题),系统的热能利用效率较差。

“在耗能较大的情况下,如果使用电能作为唯一能源,则意味着电费会增多。广州污泥处理项目采用的工艺成本较高,脱水和干化处理一吨污泥需要268元,若加上干化之后的处理费用,至少需要三百多元一吨,而其它城市使用其他工艺处理一吨污泥一般不超过三百元。”吴启堂对记者说。

广州是国内第一个公开投标污泥处理项目的城市,也是设立污泥处理要求最高的城市。此轮招标后,广州市还有38个污泥干化项目将陆续公开招标。

如今污水处理行业已发展得比较成熟,污泥处理行业在中国却起步较晚。根据公开资料,到2014年底,中国的污水处理厂有近4000座,污水处理规模1.5亿m3/d,每年的污泥产量超过3000万t。有专家估计,中国污泥处理行业在未来的市场将达到800亿元。如此大的“蛋糕”如何分配,保证招投标过程中规则的公平公正才是问题的关键。

上述环保工程师表示,要保证污泥项目招投标的规则公平公正,就要加强对政府的监管。“‘量身订造’投标条件对污泥处理处理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污泥处理项目作为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市政公用项目,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每个项目的招标中,评标委员会专家都是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人,但是在国内很多项目的招标过程中,第三方对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监管却有所缺失。

记者曾多次拨打猎德、大坦沙、沥滘、西朗等项目的代理机构电话,想就评标委员会专家做进一步采访,但电话均无人应接。经过多次尝试,记者终于拨通了京溪项目代理机构的电话,对方给予的回复是:“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是保密的,不能向外公布,我们也查不到。”

虽然离广州第一轮污泥项目招标结束已过去近三个月,李义对招投标过程中诸多疑点,仍未释然。他清楚地记得,招标代理机构最终只是公布了中标人的名称和综合得分,第二、第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公布。

李义认为:“如果前三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都公布了,第二、第三名投标人与中标人之间必定存在巨大的分差。”但他想不明白,究竟是谁在操控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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