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节能环保网 » 固废处理 » 危废处置 » 正文

工信部发文规范管理废旧动力蓄电池

日期:2016-01-08    来源:点绿网  作者:默歌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1/08
16:47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废旧动力蓄电池 梯级利用 资源再生利用

1月8日上午,工信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要求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建立完整的可追溯体系,包括且不限于废旧动力蓄电池来源、主要参数、拆解检测、综合利用及产品流向等内容,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数据库。

《规范条件》中规定动力蓄电池是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提供能量的蓄电池,主要包括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和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废旧动力蓄电池包括经使用后剩余容量及充放电性能无法保障新能源汽车正常行驶或因其他原因拆卸后不再使用的动力蓄电池;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经梯级利用后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其他需回收利用的动力蓄电池。

废旧动力蓄电池的综合利用是指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多层次、多用途的合理利用过程,主要包括梯级利用、资源再生利用、原材料能量回收利用等。

《规范条件》规定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储存、拆解、检测和再生利用;要根据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容量、充放电特性及安全性评估等实际情况综合判断是否满足梯级利用相关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分类重组,用于UPS电源、移动基站等领域,提高综合利用经济效益;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的资源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蓄电池中相关元素再生利用水平。

同时,工信部还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则指出,对申请符合《规范条件》的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审核和现场核实确定企业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要在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通过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对年度规划目标,以及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与质量保证能力、实际产能、产品销售应用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上报。

两个文件的制定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资源化、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返回 国际节能环保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