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办污防函[2016]107号
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南水北调办、三峡办综合司(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重点流域规划》)编制工作,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部门编制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技术大纲》(见附件)印送给你们。请各省(区、市)和相关部门按照《重点流域规划》编制部署,组织本省(区、市)、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规划编制的配合工作。
附件: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技术大纲.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月18日
抄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辽、珠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