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至17日,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组专家组一行对长岛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开展了实验室资质认定换证复审工作。整个评审工作涵盖了组织机构、管理体系、仪器设备、环境控制、人员培训考核、检测报告、计量认证标志的使用、公正性地位和行为、反商业贿赂、日常管理等方面。
首次会议上,长岛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肖长兴汇报了中心计量认证相关工作的运行情况和中心近期发展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对各位专家的到来和评审工作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希望专家组严格评审各个环节,发现不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监测中心工作的进一步提升。
会后,评审组专家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工作,采取了查阅资料、核对报告记录、现场提问、现场座谈等多种方式,对质量体系的符合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并对授权签字人黄风洪进行了考核。对抽查的32个检验项目分别开展了人员比对、仪器比对、盲样考核、见证实验等多种能力验证方法。经过2天现场评审,评审组一致认为,长岛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内设组织机构健全,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管理体系完善,运行良好;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较高的职业素质,技术力量配备符合相关规定;拥有原子吸收等仪器设备近200台件,具有较高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档案、保管使用、检定程序规范,检测检验能力测试满意,符合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一致决定对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实验室提出的资质认定换证复审予以通过。
资质认定换证复审的顺利通过,标志着长岛县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可以持续向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为全县海洋环境检测检验需求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