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常委会24日下午召开会议,研究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等事项。

近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三年行动计划。新通过的《北京市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期限是2016年7月至2019年6月,是已执行的2013至2015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加强版。
据了解,新三年计划,在继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主要针对解决水环境治理中的四大问题:中心城区污水管线覆盖不到位、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有盲区死角、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薄弱和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力度不够等问题。
针对污水处理四大问题,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以中心城、行政副中心、城乡结合部、重要水源地和民俗旅游区村庄为重点,以截污治污为核心,加快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坚持设施建设与运营管护相结合,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区域发展与水环境治理相结合,开放水务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运营监管。
在整个三年污水处理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将包括污水管线建设、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新建再生水厂、农村治污、再生水管线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六大类76项工程。
未来三年内,北京市将新建和改造污水管线1081公里,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14座,新建再生水厂27座,解决760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新建再生水管线472公里,治理黑臭水体141条河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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