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示范点培育。单县被认定为“省循环经济示范县”和“省城市矿产利用示范县”;睿鹰制药等10户企业被列入“全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湖西王集团被评为“省十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国能巨野生物发电项目被列入“省循环经济十大示范工程”。达驰电气、巨益新能源、菏泽锅炉厂等3家企业获批“省节能环保示范企业”;成武县机电设备制造基地被评为“省节能环保示范基地”;成武达驰电气和华驰变压器两家公司被纳入“省节能环保产业百强企业”。
二是加大资源综合利用支持力度。围绕粉煤灰、农林三剩物等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支持加快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发展,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电厂)已发展到152家。
三是推进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筛选了120个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大的循环经济项目进行重点调度、重点支持。项目总投资133亿元,项目完成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86亿元,年节约标煤76万吨。
四是扎实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十二五”累计组织120余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共减少COD排放6507吨、二氧化硫726.6吨、固废3258吨;节约标煤2.89万吨、蒸汽962.5吨、电763万千瓦时、水117.65万方,年可产生经济效益5710万元。山东绿菱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被列为2014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获得中央补助资金550万元。
五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省有关要求,我们会同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2015年,全市石化和化工行业10家重点企业计划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14个,其中13个项目全部按要求竣工验收并上报省。项目完工后,年可节标煤3.0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615吨,氮氧化物21852吨,烟粉尘3077吨,挥发性有机物552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