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思路是: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的理念与“节水就是减排、节水促进增效、节水惠及民生”的思想认识。
将用“最严制度”拧紧“水龙头”。
“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或总量红线的区域和流域,采取限制和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严格的管制性措施。对现状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或水功能区达标考核不合格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浙江省水利厅厅长陈龙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态,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治水”。
不仅如此,将陆续启动第二批20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分类水价和差别化水价,全面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到2020年底,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35立方米(吨)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内,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提高到78%以上。
“水乡”缺水
浙江,素来有“江南水乡”之称,然而,却遭遇了“水乡”缺水的尴尬。根据数据显示,浙江省水资源总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较低,全省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800立方米,比全国人均水平低8%左右,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左右,属国际公认的中度缺水地区。
不仅如此,浙江还存在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较大的情况。一年之中,降水主要集中在梅汛期和台汛期,约占年度降水总量的70%,且年内最大月份降水量是最小月份的5倍,从空间上看,降水总的分布趋势是自西向东、自南向北递减,山区大于平原,沿海、山地大于内陆盆地,衢州多年平均降水量是嘉兴的1.5倍。
水资源空间分布也不均,钱塘江中下游的浙北苕溪、杭嘉湖平原、曹娥江和甬江一带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耕地面积占全省的近一半,而水资源量只占全省的1/5,浙西南瓯江、飞云江、鳌江一带耕地面积只占全省的1/4,而水资源量占全省的近一半。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2012年国务院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以来,浙江全面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管理,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大指标全面完成,绩效考核位居全国前列。
水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事实上,习总书记早在浙江时任省委书记时,就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要求充分发挥治水对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效应,推进节水农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夏宝龙书记、李强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政府专门成立了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组织领导。
由此,浙江各地突出抓好“保供水”工程,紧紧围绕民生发展,以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为核心,大力推进“开源、引调、提升”三大保供水工程建设,不断优化水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
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全省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约3.3万处,受益人口约3204万人;分散式供水工程18.6万处,受益人口约148万人,农村自来水覆盖率提高到99%。“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增旱涝保收面积347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80万亩。
在严格水资源管理方面,基本建立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体系,落实了省市县三级管理目标责任制,并将水资源控制指标由国家的4项增加到8项“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实现了全覆盖。
据公开资料,“十二五”期间,浙江全省用水总量从197.91亿立方米下降到184.7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47.2立方米下降到29.18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71.3立方米下降到44.9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0.560提高到0.58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4.1%,生活和工业用水量从97.34亿立方米下降到95.95亿立方米。
“十三五”要落实六大任务
“浙江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水资源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全省2/3以上县(市)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78%以上,等等。”陈龙进而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浙江将重点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城乡水资源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保护以及水资源管理法制保障等六大任务。
在全面提升城乡水资源保障方面,将重点解决部分江河源头区和局部地区缺水问题,完善城市备用水源体系,努力让更多老百姓喝上更优质的水;还要通过城镇管网延伸、农村管网改造提升、配套水净化处理系统等方式,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基本与城镇同步。
推动全民节水,浙江还将启动20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价格杠杆作用,实施分类水价和差别化水价,并推动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用水总量将严格控制,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也将“更上一层楼”。
诚如,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或总量红线的区域,采取限制和暂停审批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等严格的管制性措施;加大高耗水行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分批公布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并对重要入河排污口建立档案,加强日常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