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5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严控各地煤电新增规模。
《通知》指出,对于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存在电力盈余的省份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对于经电力电量平衡测算确有电力缺口的省份,应优先发展本地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充分发挥跨省区电力互济、电量短时互补作用,并采取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措施,减少对新增煤电规划建设规模的需求。
未来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升级改造任务落实情况、淘汰火电落后产能以及采暖供热机组“以热定电”等相关情况的监管力度,促进国家专项行动目标顺利实现。
2015年年末,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国具备改造条件的规模以上机组完成超低排放与节能改造。
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相较于现有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相比,超低排放的标准要严格的多,要求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浓度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和50毫克/立方米。如果达到超低排放的标准,将按照《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给予电价补贴。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
此前相关部门连续发布三份涉及煤电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通知》、《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
火电目前仍然是我国最为主要的支撑性能源,据了解,随着我国对燃煤电厂环保要求的逐步提高,电企上马脱硫脱硝设备政府都会给与一定的补贴。
有专家认为,火电企业迎来了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良好时机。从国家到地方实施的环保电价、节能发电调度等政策,都为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提供了很好的条件。超低排放改造具有较为明显的环境效益。
因此,未来预计2016年将是电力行业超低排放市场集中爆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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