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景湖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638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景湖水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以渝新发改发【2015】9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为财政投入,招标人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该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鸳鸯街道辖区龙景湖水库。
2.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252 万元。
2.3项目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项目招标范围:截污管网建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外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该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www.cpc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13清单3.6.0新版)及软件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均为扫描件。电子标书生成器及专用U盘办理地址: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63674321。
注:本项目采用重庆市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请各投标人更新软件接口,下载“重庆电子标书生成器(13清单V3.6.0新版)”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园博园管理处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龙景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5123725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361826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