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修复一直被业界认为是继大气、水之后又一块且是最后一块肥肉,中国土壤污染修复公司从2006年开始由数十家上升到数千家。但由于大量土壤专业外的人士和公司的涌入使得这一行业从一开始便问题多多。
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我国污染场地土壤修复起步时间晚,很多污染土地都没有得到修复。
华东理工大学危险化学物质风险评价与控制研究中心主任林匡飞对此指出,“虽然国内污染场地修复需求量大,但我国对污染场地问题的关注比较晚,2004年才开始对搬迁遗留的污染场地进行监测和修复,目前修复工程所用的修复技术大都借鉴国外技术,且核心技术和装备仍大多依赖国外进口。”
除了技术装备落后以外,相关法律法规仍在完善中。
2013年以来,虽则土壤修复已经有法可依——诚如2014年的《环境保护法》修订案,但种种迹象表明,治理土壤污染的形势相当严峻。横向比较——2013年下半年几乎同时开始编制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仅用了3个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发布也仅用了不到一年时间。而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则一再推迟。
而重污染土地的修复,如何全面启动?是等到万事俱备,还是在现有基础上立即行动起来?
万亿说法“不准确”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不可避免地站上了舆论风口。而资本市场则盯上了土壤修复行业背后巨大的商机。有研报称,待“土十条”等政策出台后,我国起步晚、规模小的修复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耕地修复、场地修复、矿山修复等项目众多。
仅在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的公布引起了公众对土壤污染的广泛关注。公报称“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同年,环保部审议通过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法》被列为全国人大第一类立法计划项目,由此拉开了土壤污染治理的政策序幕。2015年,福建省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填补了地方土壤立法空白。今年,湖北省又出台了首部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众多券商都认为“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规模将达到万亿元级别。2014年中国修复行业产值不到环保产业总产值的1%,而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30%以上,美国甚至达到50%。这种说法十足诱人,但在土壤修复企业来看,却是“不准确、不负责任”的说法。
美国注册环境工程师郭佳称,中国土壤修复行业尚不成熟,而且美国市场并没有那么大。包括土壤修复、地下水修复等修复市场在内,2013年美国修复市场产值约233亿美元(约合1512亿元),占环保业总产值10%左右。
业界资深人士指出,土壤修复难度高,市场问题多多。在栽过很多跟头后,公司“学乖了”,不跟总包企业打交道,政府不保底的项目不做,已拍给地产商的项目不做。
[pagebreak]修复短平快
此外,我国目前尚没有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也是1995制定的,不能适应当下的现实。同时,我国只有农业用地的环境质量标准,没有建设用地的环境质量标准。
业界资深人士龚宇阳指出,在国外,修复之前都要有一个安全健康和重污染防护的管理方案,由第三方监理公司监督实施。制度缺失的同时,土壤修复的价格却非常昂贵,根据江苏宜兴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数据,2014年至2015年9月,我国土壤修复项目的平均造价高达5753万元。
“一方面大家觉得有钱赚,另一方面大家觉得这个事情很简单,就是打个井、注点药,或者拿挖掘机挖出来、去处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因此近年来有大量企业进入土壤修复行业。
中国环境修复产业联盟秘书长高胜达统计,2011年约有20多家企业从事土壤修复业务,2014年这一数字上升到500家左右,到2015年则增长至900家以上。
我国土壤修复项目大多采用转移置换方式(将土壤挖走,换成新土),而置换下来的土壤有的并未真正修复,去向也鲜为人知。在此情况下,工程承包商可以在短工期、低投入的情况下,顺利完成“土壤修复”。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5年9月,土壤修复项目工期多于500天的仅占12.6%,200天以下的项目占比达到66.7%,普遍呈现“短工期”的特点。
土壤修复引深思
事实上,近年来,“地下藏毒”、周边居民举报的新闻频见报端,而这一次,事关为数不少的孩子、再加上教育部与环保部的督查使得常州成为风暴眼。
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阳生认为,在场地修复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评估的就是不同污染类型土地的不同风险:如果是VOC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国内用得很多的是异位修复,就是把土壤挖掘、破碎再进行加热,把污染物从土壤里赶出来。但在挖掘、破碎、转移过程中是不可控的,一块场地全部封起来,投资非常大。
除此之外,相比水污染治理和大气污染治理,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和场地修复工作还缺乏成熟的运作模式。随着国家对污染土壤修复的重视和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土壤修复行业所蕴含的上千亿商机吸引着各种企业和人员纷纷加入,但由于操作的不规范,类似常州外国语学校一样的“修复造成二次污染”的问题也不少见。刘阳生坦言,土壤污染治理难推进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土壤污染市场内缺乏成功模式。
刘阳生认为,场地的修复目前都还是依靠国家的资金来推动,还没有一个好的,完整的商业模式来推动污染棕地的修复,不像大气治理,水污染治理,其实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模式和利润回报方式都是明确的,但是在土壤修复上这些都还不明确,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作为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最后一块“拼图”,“土十条”即将在今年出台。北京公众环境中心主任马军表示,除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还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参照国际标准,建立有毒物质排放清单。
马军说,修复的过程也需要公众的监督,整改的结果也需要有第三方的再次评估,不然很多钱投入,但形成的只是寻租,地块没有修整好,在国际上对这些信息披露有严格的要求,现在已经有了有毒物质排放清单,这个制度在我国也应该是亟待建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