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12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封山育林(23-50号小班)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06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2012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封山育林(23-50号小班)工程(第二次)已由渝发改投[2012]1185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招标人为巫溪县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巫溪县2012年度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封山育林(23-50号小班)工程(第二次)。
2.2 建设地址:城厢镇白泉村、通城镇玉泉村、通城镇云台村等
2.3 工程规模:封山管护12372.53亩,封育补植810亩,总投资约115万元。
2.4 工期: 封育补植365日历天,管护期限3年。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发出的规划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备重庆市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庆市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近3年的林业造林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业绩项目的施工合同及该项目的验收报告书(或验收结果通知、未完工的项目可提供由监理方出具的该工程工序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pagebreak]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 30日北京时间10:00 时。
5.2投标和开标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巫溪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