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的通知
京发改[2016]7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暂行办法》(京发改〔2015〕2935号)和《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京发改〔2016〕34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节能减排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5月3日至5月9日18时。如有意见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反映。其中:
对北京市节能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意见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反映。
电话:66410877
传真:66410877
电子邮箱:wangqing@bjpc.gov.cn
对北京市减排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意见向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人事处反映。
电话:68422889
传真:68422889
电子邮箱:zzrsc@bjepb.gov.cn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日
附件: 北京市节能减排先进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