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委托,省住建厅近期在宿迁市组织召开“宿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评估会议。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工程现场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评估。
经过三年多努力,宿迁市实现太阳能光热利用、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587万平方米,折合应用面积205万平方米,全面完成财政部、住建部对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任务要求。据测算,已完成的13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每年节能折合标煤2.2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51万吨。
日期:2016-05-10 来源:江苏环保厅 作者:海青 明泽
受国家住建部、财政部委托,省住建厅近期在宿迁市组织召开“宿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验收评估会议。专家组听取汇报、查看工程现场后,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评估。
经过三年多努力,宿迁市实现太阳能光热利用、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587万平方米,折合应用面积205万平方米,全面完成财政部、住建部对该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任务要求。据测算,已完成的13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每年节能折合标煤2.2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5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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