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经现场核查、资料审查及集体审议湖南志良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永兴县星城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和盛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金驰环保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县灿阳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兴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永兴县金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大同冶炼有限公司、永兴县荣鹏金属有限公司、永兴县强胜银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兴佳盛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东宸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永兴金源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永兴县金润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马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郴州雄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县银鑫铅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兴县富康贵金属有限公司、湖南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换证条件。我厅现对以上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我厅接受群众针对以上公司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方面的来信来电。对于所反映的问题,我厅将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6年5月3日至5月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136(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04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