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组成联合专家调查组,对山西漳电同华发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结果表明,该公司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完全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胜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要求,达到验收标准。
检查组现场检查了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调阅了环保参数历史数据,听取了该公司对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工作汇报。检查组认为,同华发电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完全符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胜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控制10、35、5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
此次超低排放改造为该公司拓展电量市场,争取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提升经营效益奠定了坚强基础,为改善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实现清洁发电、绿色发电提供了坚强保障。(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