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处理制的发起和建立都晚于城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难已经成为农村环境脏乱差的主要原因,农村垃圾治理问题日益突出。
5月28日,河北省提交《河北省乡村环境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明确提出“禁止将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向指定场所以外的乡村地区转移、倾倒或者填埋”,《条例》为城市垃圾的处理指点了迷津,也为乡村环境的保护提供了遵循。
误入“农村包围城市”?
不止在河北,随着城市数量的增加,城市人口的增多,城市所产生的垃圾只会是有增无减,城市垃圾承载量处于超负荷状态,如何处理与日俱增的垃圾成为不少人心中的疑虑。而在现实中,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子,由于离城较近、交通便捷、地面开阔,往往成为垃圾倾倒的“首选之地”。
将城市垃圾转移到农村,城市做到了“眼不见为净”,但却对农村环境造成影响,好好的耕地资源因此被破坏,而如果这样的行径得不到遏制,垃圾就会越聚越多,“垃圾围村”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本来是想“眼不见为净”,结果却住在了垃圾的“围城”里。
转移城市垃圾到农村,这显然不是垃圾处理的正确方式。之所以现实中还有人这么做,归根结底逃不过一个“利”字。简单的转移垃圾地点,这种极其短浅的行为,短时间可能会得利,但长远看来,不仅挤占农民的生产和生存空间,还破坏农村环境,更加重了农村垃圾处理难题。有人说“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因此我们要探索垃圾的细化分类,努力避免垃圾“农村包围城市”的局面出现。
3大难题待解
由于农村垃圾处理机制的发起和建立都晚于城市,以及技术条件的限制,农村垃圾处理难题日益突出。曾有人戏称农村垃圾现状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破解“垃圾围村”的局面仍然顽疾待解。
通常情况,农村的垃圾都堆在村头、路边或者河边,严重破坏环境,一到雨季,垃圾就要流进江河,农村垃圾治理迫在眉睫。据了解,在当前农村垃圾整治中主要有3方面难题。
一是农村垃圾量大、面广、运输成本高。农村地域广阔,农户居住分散,垃圾在收运和周转过程中路线往往迂回曲折。户与户之间没有运输通道,组与组无法连成线、汇成片,村与组无法抱成团,严重制约垃圾有效处理。
二是农村垃圾分类内无动力、外缺助力,难以常态化。广大农民还没有形成垃圾分类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农村原本就缺少专业拾荒队伍和保洁员,致使垃圾分类工作难见实效。
三是很多地方农村垃圾处理费用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投入难以为继。特别是保洁员工资和转运、收贮、分拣等费用,没有长效机制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完毕后,条件差、偏僻的乡村没有能力保证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整体投入断流。
亟需规划先行
简单的填埋、焚烧处理是一些农村的垃圾处理的常见方法,并未运送至专门的垃圾处理厂。填埋、焚烧,它们共同的问题是有渗滤液处理、废气排放问题,并且“邻避效应”比较严重,建在哪里都容易引起附近居民反弹。对于农村垃圾治理,不能罔顾实际情况,而应该有科学规划。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总工刘晶昊介绍,我国垃圾处理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步入正轨,2010年以前,垃圾处理都是以城市为主,从2010年开始至今,县一级垃圾处理设施开始多起来。
对于农村垃圾处理不能盲目的建设垃圾焚烧设备,若能够将垃圾集中到垃圾焚烧厂固然好,可村庄比较分散,会产生垃圾运输成本过高的问题。对此,刘晶昊说,可以通过源头减量。可回收垃圾由农户自行变卖,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清运,厨余垃圾可用于喂养牲畜。减少清运的频次,从而大大减少运输成本。
在确定垃圾转运模式上,需要综合考虑地域范围、人口分布、垃圾量、交通情况等因素。刘晶昊认为,要作全面的经济指标测算,不仅要考虑建设投资成本,也要考虑运行成本。
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是一项民生工程,不可缺少的是资金支持。从垃圾的收集、转运到处理,都需要相应的设备和人力投入。除了建设费用由政府主导出资解决外,还应支持地方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逐步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推向市场,通过市场化运作筹措资金。要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