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安全管理,有效防止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近日,东北能源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区域内煤电企业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安全监管工作。
本次专项监管以企业自查、现场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通知》要求煤电企业6月30日前将本单位2016年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计划报送我局,包括改造计划制定情况、进度完成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等;要求发电企业要以《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项目现场安全检查手册》所列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多层次、全方位排查改造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不留死角,针对排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根据企业上报的计划、企业自查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发电企业、不同类型的机组和重点改造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总结现场督查情况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