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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强化机动车规范运行 黄标车冒黑烟车不得上路

日期:2016-07-1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春晖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16
07/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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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环境监测 环保执法 尾气检测

吉林省长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近期联合在全市范围严厉查处黄标车闯限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环保检验机构作假等行为。

据悉,长春市自6月20日开始的为期一周内,每日9时~17时,对驶入绕城高速公路合围范围内的黄标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予以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发现一辆,处罚一辆。

同时,由环保部门牵头、公安交管部门配合,每天在不同的路段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进行抽检,对检验超标的车辆予以处罚,并下达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治理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整治周期间,长春市环保部门将对市内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组织1~2次抽查,重点对黄标车的检测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检查,对不按照检测程序检车导致检测结果不真实或者在检测结果上弄虚作假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公安、环保、交通、商务及财政部门将加强配合,积极宣传《长春市淘汰黄标车补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在长春市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型客车每辆最高可补贴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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