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阳市日前召开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防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从即日起,襄阳市政府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组成11个督察专班,将分赴各地督办检查农作物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据了解,11个督察组将采取明察暗访、听汇报等形式,对所负责督察区域进行全程督察,履责不到位的要负连带责任。督察组工作要与派出单位脱钩,住在所督察的县(市)区、开发区。每个县(市)区、开发区都要相应成立督察组,对本地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防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严格督办。
此外,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秸秆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本辖区工作。对各县(市)区政府在秸秆焚烧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经核实,给予行政处分。对恶意纵火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当地公安、环保部门联合办案联合处理,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