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提效改造及湿式电除尘改造(EPC)项目二次公告,内容如下:发
招标编号:HNZB2016-07-6031/01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提效改造及湿式电除尘改造(EPC)项目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提效改造及湿式电除尘改造(EPC)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3、4号2×145MW机组为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采用炉内喷钙方式,烟囱入口SO2浓度控制在200mg/m3(标态,干基,6%O2,下同)以下;SNCR烟气脱硝工艺,烟囱入口NOx浓度目前控制在200mg/m3以下;除尘器为电袋除尘器,烟囱入口烟尘浓度控制在20mg/m3以下。目前NOx排放浓度、SO2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无法满足超低排放标准,计划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本次改造的技术路线为:燃烧器系统改造优化、SNCR改造优化、增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一炉一塔含协同除尘),配套进行引风机改造(含拆除、安装)。设计边界条件为入炉煤收到基硫1.12%,对应吸收塔入口SO2浓度为2948mg/m3,SNCR入口NOx浓度为500 mg/m3,脱硫吸收塔入口粉尘浓度30 mg/m3,改造目标为脱硫吸收塔出口SO2浓度小于30mg/m3,SNCR出口NOx浓度小于45 mg/m3,烟囱入口粉尘浓度小于4mg/m3。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增设湿法脱硫、脱硫协同除尘(EPC)标段,招标范围为增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协同除尘、引风机改造及相应装置、设施拆除等。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3.1.7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响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1.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9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pagebreak]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申请人须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2.2申请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
3.2.4申请人近三年应具有10台300兆瓦等级及以上机组的脱硫总承包(或设计供货)项目业绩,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2.5申请人近三年应至少具有2台125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类似的湿法脱硫协同除尘超低排放投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和第三方监测报告原件备查。
3.2.6 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在投标前到现场勘查,熟知现场的实际情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srm.chng.com.cn)、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chnzb.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本项目通过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申请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尚未注册成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要求详见门户网站“注册用户须知”,注册成功后可以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6年7月17日8:30起至2016年7月21日17:00止,登陆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nzb.cn)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有意向的申请人以上要求的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合同及技术协议等原件)进行核查,核查原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4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4.1购买招标文件时,申请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个人网银)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4.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4.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4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客服中心联系。
4.4.5招标文件费:1063元。
5.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