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三部-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系统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吸收塔成套供货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系统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吸收塔成套供货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系统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吸收塔成套供货
2、工程规模:2*600MW
3、建设地点:辽宁。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系统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吸收塔成套供货,主要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全部设计(包括施工图,竣工图、吸收塔的动态模拟分析报告)和设备选型,包括烟气系统、吸收塔系统、浆液循环系统、石膏排除系统、氧化风系统、石灰石供浆系统、除雾器冲洗水系统、事故浆液系统及部分现有设备、管道、阀门检修工作(含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配合施工安装、竣工、试运行、调试、性能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本工程所改造后的技术服务、人员培训、逻辑控制说明、CEMS系统改造后环保局验收以及消缺、配合检验及供货设备的售后服务等由投标方负责。其中吸收塔系统内部设备设备(包括:除雾器、吸收塔搅拌器、合金托盘、喷淋层、喷淋支管、喷嘴、氧化风管、滤网及对应上述设备的连接件、支撑梁等)由投标方负责采购,招标方负责安装。脱硫改造过程中涉及到的吸收塔壁板及原、净烟道的改造由招标方负责材料采购及施工,投标方负责设计。本工程性能保证由投标方负责。
详细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5、交货期:2016年9月10日开始供货到现场,2016年10月10日供货完成;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7000万元;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4本标段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及业绩要求:
(1)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应具有200MW及以上机组超低排放工程相关业绩,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在所承包的业绩中未发生重大的技术或设备质量问题;
6.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注册。请按1选择招标平台。注册成功后,点击报名参加《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脱硫系统超净排放改造项目吸收塔成套供货》招标。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5日。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发售招标文件:
9.1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
9.2请各位潜在投标人报名通过后,即可上传标书费的电汇底单扫描件,标书费请从公司账户汇出并在备注处注明“CWEME-1608-HJHB031标书费”。标书费价格:723元,售后不退。电汇底单经资金岗签收后,潜在投标人方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请耐心等待。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5日。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暂定于2016年8月29日上午10:00开标(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于开标前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10.2开标地点:北京。
10.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下载查看招标公告、招标变更、澄清、中标公示等。
更多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
联系人:孙工
手机:13051898330
邮箱:zgbidding2016@163.com
QQ:1062178398[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