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一步,环保税替代排污费已渐行渐近。昨日,环境保护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首次审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此,这一备受瞩目的法律草案揭开神秘面纱。草案中强调,以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由于目前部分省市上调了排污费收费标准,且草案中明确,税额标准可以向上浮动,外界一致认为,未来环保税税额标准将普遍高于排污费。
草案提出,环保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对草案进行说明时称,本次立法是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将现行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转移。我国自1979年已经确立了排污费制度,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 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未来的环保税究竟能有多大体量?据统计,2003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征收排污费2115.99亿元。2015年征收排污费173亿元,缴费户数28万户。而按照楼继伟介绍,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将成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有业内分析人士预测,未来每年环保税有望达到甚至超过200亿元。
在谁该缴税明确后,草案中也圈定了免税的群体。例如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缴纳处理费用的,不缴纳环保税。这也就是说,环保税将不向普通居民征收。另外,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应给予免税。而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的应税污染物等也将免税。
据悉,环保税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修改后的立法法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出明确要求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税收法律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制定环境保护税法、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现行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较多、强制性和规范性较为缺乏等问题,有利于促进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约束机制,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征收环保税,不仅是环保产业的利好,也为更宽泛的绿色产业提供更多机会。”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环境学院教授蓝虹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不过,业界也呼吁,由于环保税收应该会纳入一般财政预算,由地方政府整体上进行统筹使用,所以在法律制度设定方面,应提前设限,防止地方打着保护环境的幌子提高税率,取得更多财政收入,却不用于环保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