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五华县政府获悉,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量化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五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量化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量化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梅州派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五华县转水镇枫林塘滑陇坑(N:23°58′42.02″;E:115°45′0.35″);
建设内容:梅州派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五华县转水镇枫林塘滑陇坑建设五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减量化厂建设项目。
本项目主要采用派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分类碳化处理)技术对对生活垃圾进行多级破碎、漂洗、多级脱水、多级碳化处理,碳化处理后得到的碳化煤掺和余泥渣土、页岩等用于制造环保烧结砖,实现了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
本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总规划用地面积34780m2,建筑占地面积13826.4m2,总建筑面积25645.2m2,拟建设一座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的无害化垃圾减量厂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梅州派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3553944778
邮箱:13553944778@163.com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9号长新大厦804室
联系人:盛工
联系电话:010-84885316
邮箱:wanche-gz@163.com
(四)主要环境影响
①废气:原料暂存废气(G1)、原料破碎废气(G2)、碳化废气(G3)、烧结废气(G4)。②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漂洗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W1)。③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S1)、碱液喷淋塔产生的污泥(S2)。④噪声:各类设备、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⑤环境风险:储存、生产过程中火灾事故;生产系统潜在风险;废水事故排放。
(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气:原料暂存废气(G1)经收集后送入砖窑高温段进行灼烧,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较严者后通过15m高P1、P2排气筒排放;原料破碎废气(G2)输送至湿砖坯暂存窑内经过湿坯吸附颗粒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较严者后通过15m高P1、P2排气筒排放;碳化废气(G3)先输送至湿砖坯暂存窑内经过湿坯吸附,再输送至碱液喷淋塔内进行脱硫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较严者后通过15m高P1、P2排气筒排放;烧结废气(G4)先输送至湿砖坯暂存窑内经过湿坯吸附,再输送至碱液喷淋塔内进行脱硫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较严者后通过15m高P1、P2排气筒排放。②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收集后,送至项目西南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FB16889-2008)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后排入五华河;生活垃圾渗滤液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活垃圾漂洗和砖坯制备,不对外排放。③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中的金属杂物经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碱液喷淋塔产生的污泥回用于制砖。④噪声:合理布置;做好对设备的消音减振处理。⑤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合理平面布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本项目的风险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六)评价结论
项目在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建设单位通过有效管理,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保证污染防治措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在此基础上,项目营运期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可行。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梅州派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