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保专用设备购置
日期:2016年9月12日
招标编号:HC-HFCG20160121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环保专用设备购置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共分三包)
第一包为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分析仪器采购(包括流动注射分析仪及瓶口分液器;第二包为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前处理设备采购(包括顶空进样器及在线固相萃取仪);第叁包为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固定污染源监测设备采购(包括自动配气装置、烟尘测试仪及低浓度烟尘采样器);
2、投标商将负责整个设备及附属设备的提供,并提供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中标商还将负责对业主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具体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商的正式授权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同类设备厂家在国内的销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明确注明复印无效的则必须提供该资信证明原件,招标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16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网上报名成功的合格投标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书、法人的二代身份证(只需复印件)(或国家认可的其他有效证件:护照、军官证等)以及查阅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须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资信证明、行贿犯罪查询函(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期间)、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合格及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拟参加本项目的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进行现场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或80美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300元人民币或国外邮寄费50美元)。
7、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招标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联系人:崔女士 电话:0451-86296394传真:0451-8629639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12日